问题已解决
提中第四条,如果该企业是一个外商投资的制造业企业,那么投资收益这些股息是都能扣除吗,为什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些股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或免税待遇,具体如下:
1.从直接投资的境内A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的10万元股息,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这部分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不需要调整应纳税额。
2.从持股比例为25%的境外B公司分回的30万元税后股息,由于持股比例超过20%,符合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条件。境外B公司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免我国企业所得税,但抵免限额不能超过我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这部分股息收入需要计算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抵免限额进行调整。
3.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不需要调整应纳税额。
综上,从境内A公司分回的股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而从境外B公司分回的股息需要根据境外税收抵免政策进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是的,这些股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或免税待遇,具体如下:
1.从直接投资的境内A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的10万元股息,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这部分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不需要调整应纳税额。
2.从持股比例为25%的境外B公司分回的30万元税后股息,由于持股比例超过20%,符合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条件。境外B公司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免我国企业所得税,但抵免限额不能超过我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这部分股息收入需要计算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抵免限额进行调整。
3.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不需要调整应纳税额。
综上,从境内A公司分回的股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而从境外B公司分回的股息需要根据境外税收抵免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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