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股东分红按规定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 1.自然人股东换成公司股东(个人独资核定征收税率大概在5%),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按借款支出:公司法人、股东打钱到公户算借款,后续支出算还款。年底前将借款还上后续再借出;若年底无法归还按低于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3.将股东车子以低于买价的金额卖给公司,依据个人销售二手设备没有增值税,如果价格不高于原价,也没有个人所得税。 4.股东按照分红金额提供费用发票,按报销费用把钱支出 这样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如何修改?



这个个人独资企业的话,核定的话不一定是5%,要看你当地的一个情况。后面的几种处理,没问题。
2021 08/28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