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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个问题,就是那些超出标准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等,是不是就不用调账了,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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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8:47
#CPA#
超出标准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在会计核算上通常不用调账,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以下是具体分析: 会计核算角度 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企业发生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只要是真实发生且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就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账务处理,反映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情况。所以,从会计账目的角度,不需要对超出标准的部分进行专门的调账处理。比如,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将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等相应科目,业务招待费计入 “管理费用 —— 业务招待费” 等科目,无论是否超出标准,都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录。 税务申报角度 福利费: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超出这一标准的部分,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增。
阅读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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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借方减少,贷方增加,然后资产减值准备是借方增加,贷方减少,是不是这样的 或者准备是贷方增加借方减少是不是?除了资产减值准备是借方增加,贷方减少,其他的都是贷方增加,借方减少,其他的减值准备都是贷方增加,借方减少,是吗 宋生老师 朴老师 家权老师 都不要接手
cindy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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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7:28
#CPA#
不是的,您可能对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解存在一些偏差。实际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及一般的资产减值准备都是贷方增加、借方减少,以下具体: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企业需要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如果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就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 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科目,这使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增加,在贷方体现。当固定资产处置等情况发生时,需要将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出,此时才会借记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使其减少。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类似,当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要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分录为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贷记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为贷方增加。在无形资产出售、报废等情况下,才会从借方转出,使其减少。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这些资产减值准备的原理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相同,都是贷方登记增加额,用于反映资产发生减值的金额;借方登记减少额,用于在资产处置等情况时转出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总结来说,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科目都是遵循贷方增加、借方减少的记账规则,用于核算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情况,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才是借方增加、贷方减少,用于反映企业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阅读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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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有纳税调增减,那我上传那个财务年报是按照调完增减的报表数据上传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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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7:25
#CPA#
按调整前的利润表填报
阅读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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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疫情期间捐赠外购货物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吗?捐赠自产货物怎样做分录?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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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7:0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武汉疫情期间捐赠外购货物如果抵扣了进项税额,那么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捐赠自产货物用于武汉疫情期间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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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按照2023年1至12月实际发放工资,而不是计提工资进行申报,是否正确?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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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6:0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说的是在2024年度申报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是吗? 根据残保金的相关规定,申报时工资总额应填写上年12个月的应付工资薪金总额。 这一数据并非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而是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的总和。 现在残保金申报,数据都有预填,取数来源于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1、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预填数据取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您可自行修改,请注意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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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能不能做下分录
杨家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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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5:47
#CPA#
您好! 回答中请稍后~
阅读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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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个体工商户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能用管理费,实收资本这些准则的吗 个体工商户不是没有管理费,实收资本这些的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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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5:42
#CPA#
能用管理费,实收资本这些科目
阅读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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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老师 我公司是高新有效期21年12月7日至24年12月6日,24年没复审,现在汇算24年度研发费扣除享受吗?老师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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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5:35
#CPA#
是的,24年还是可以享受的
阅读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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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保金申报的工资“未包括”非现金福利、股权激励等项目,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2.如果存在跨年发放的奖金或年终奖,“残保金”申报工资时,是否计入?比如2022年奖金10万元,2023年发放,申报残保金时,这10万元工资计入所属期哪个年度的残保金进行申报? 3.企业在计算残保金时可能只考虑了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4.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时所填写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数据。那就意味着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工资数据,要和所属期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工资数据进行比对,这样工资数据就错位一年了。可是实操中,我们是用所属期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资数据和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申报工资数据进行比对的啊? 5.如果存在跨年发放奖金或年终奖,“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资时,怎么计入?若2022年奖金10万元,2023年发放,这10万元工资计入所属期哪个年度进行申报?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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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5:0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残保金申报的工资中,不包括职工福利费(例如符合条件的非现金福利),但是应该包括股权激励。 2.跨年发放的奖金或年终奖,在残保金申报时应计入实际发放年度。因此,2022年的奖金在2023年发放,则计入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中。 3.企业在计算残保金时只考虑了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根据残保金的相关规定,2024年申报所属期2023年度的工资总额应填写2023年12个月的应付工资薪金总额。 这一数据并非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而是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的总和。 现在残保金申报,数据都有预填,取数来源于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预填数据取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您可自行修改,请注意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4.2024年度申报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 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时填写的是上一年度(即2023年)的工资数据,这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工资数据确实存在一年的时间差。实操中通常使用所属期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资数据和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申报工资数据进行比对。 5.跨年发放的奖金或年终奖,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计入实际发放的年度,即2022年的10万元奖金在2023年发放,则计入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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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2024年CPA审计《500》第428题(4)资料五(3)针对甲公司将应付乙公司的款项错记为应付丙公司,错报是从量级和性质两方面考虑的,即使不影响已付账款总额,但其金额超过了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什么能同意管理层不调整呢?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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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4:4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将应付乙公司错记为应付丙公司,只是公司名记错了,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应付账款金额来说,是不影响的,反映到报表上的也是应付账款的总额,而不体现具体的公司名,所以这根本就不算是错报,也不用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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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问题: 1.从业人数是否包括“非”本公司人员(即被派遣到别的公司的人员)? 2.A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相关数据,是否包括收到的代发工资部分?比如,A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100个人到B公司上班,A公司每人收取服务费100元,假如A公司收到B公司10万元,其中代发工资9万元,服务费1万元。这个业务中的9万元工资是否列入A公司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服务费1万元在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哪个附表哪个项目反映成本费用?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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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4:2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从业人数通常不包括被派遣到其他公司的人员,因为这些人员的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 按照政策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即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2.A公司收到的9万元代发工资不应列入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因为这部分资金是直接用于支付给员工的,并不是A公司的实际支出。 服务费1万元可以在劳务派遣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反映。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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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2024年12月 交的50元电费 拿回的发票可以是 2025年1到3月份的发票 附在里面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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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4:09
#CPA#
可以,拿回的发票可以是 2025年1到3月份的发票 附在里面
阅读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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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1.道题没有说是非正常损失?答案是怎么确定他是非正常损失的。 2.这个待确认原因的话,分录是如何做的?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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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3:37
#CPA#
你好,合理的损失说了5%,证明其余的是不合理的, 放在待处理财产损益类
阅读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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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申报残保金时,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填报数据“大于”30人时,就可以保存提交申报,而数据“小于”30人时,系统就会阻断,就不能保存提交申报。 1.这是什么原因呢? 2.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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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3:3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也同样适用该政策,只是在计算在职职工人数时,以劳务派遣用工的,应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小于30人,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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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里面,待确认损失部分的分录怎么做?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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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3:33
#CPA#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再提问
阅读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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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残保金申报表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口径是什么?比如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上年”是指所属期2023年,对吗? 2.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所属期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哪一行哪一列相等? 3.在哪些情况下,残保金工资总额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工资,会“不相等”?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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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3:2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上年”是指2022年,即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时所填写的上一年度的数据。 2.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通常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一、工资薪金支出”的“账载金额”栏次相等。 3.残保金工资总额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工资不相等的情况包括:企业在计算残保金时可能只考虑了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而未包含其他形式的薪酬;或者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包含了非现金福利、股权激励等项目。此外,如果存在跨年发放的奖金或年终奖,也可能导致两者数据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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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两种特殊风险有一个是仅通过实质性程序不能应对的风险,是吗?然后对于特殊风险风险应对中说可以不做控制测试?这里不是矛盾吗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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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3:29
#CPA#
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而是强调了不同的应对策略: 如果控制有效且注册会计师拟信赖该控制,则需要进行控制测试。 如果不打算信赖控制,或者控制本身无效,则必须通过细节测试或结合实质性分析程序来获取充分证据
阅读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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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这里借:银行存款怎么理解?行权日,员工拿钱去购买公司股权。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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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3:1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行权,员工需要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现金给企业的,对企业来说需要借记银行存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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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陶瓷制造业,是一般纳税人,往外开票13%,采购的进项发票基本上也是13%,关于采购时对方加税点给我们开票的问题?怎么计算我们才划算呢?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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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2:50
#CPA#
同学你好 这个要看你们这个业务交多少水
阅读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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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只说尚待查明原因,没有说非正常损失。
宋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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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1:33
#CPA#
你好,你这个没有看到题目不太好确定。
阅读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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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社会保险,所有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以及工伤)的“缴费工资”都是1750元。而“缴费基数”却各不相同,养老保险是8000,医疗保险是9000,工伤保险是3500元? 2.为什么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不相等? 3.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存在哪些区别?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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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1:31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通常是指一个统一的标准或最低限额,而不同的险种(如养老、医疗、工伤等)可能有各自特定的“缴费基数”,这个基数可以是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但每个险种的上下限范围可能不同。 2.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不相等是因为缴费基数是根据实际工资来确定,并且受当地政策规定的上限和下限限制;而缴费工资可能是按照最低标准或特定比例计算的结果。 3.缴费工资通常是指用于社会保险费用计算的一个统一标准,可能低于员工的实际收入。缴费基数则是指具体到每个险种时,用来计算保险费用的具体数值,它更接近于实际的应发工资,但会受到上下限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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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红冲收入发票涉及银行存款如何做账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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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1:05
#CPA#
您好,这个做相反的分录就可以
阅读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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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2024年CPA审计《500》第427题(3)资料四(4),为什么当A注会认为甲公司聘请的外部律师缺乏客观性的情况下,还是应当与其直接沟通?这是哪一章节的哪一要求呢?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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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0:3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只有甲公司聘请的外部律师才能提供专业的、第一手的信息,了解的也更全面。即使认为其缺乏客观性,注册会计师仍需要与其沟通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然后再结合其他的证据进行评价。 举个类似的例子,警察在审犯人时,知道犯人很可能会说谎,但是还是会去审,因为犯人知道的信息最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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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目前建设期,为了生产准备,化验室买了36个小型仪器,这个有的300多,有的一万多,两万多,这种小型仪器都进固定资产还是进那个科目啊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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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10:2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些小型仪器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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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印花税是合同上的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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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09:47
#CPA#
印花税通常是合同上的 不含税金额
阅读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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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有电子口岸的情况下,如何在电子税务系统里导入报关单信息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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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09:45
#CPA#
电子口岸不在财务处
阅读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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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供应商之前的财务负责人可以是客户现在的法人么? 比如说A是B的供应商 昨天卸任了供应商A的财务负责人,3个月后成为B的企业法人代表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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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7 08:03
#CPA#
你好可以的 可以的,
阅读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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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一家食材配送公司,有各种食品水果谷物,需要准备哪些相关财税知识?
小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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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6 23:29
#CPA#
你好,可以从这几方面了解一下,1. 增值税税率适用 一般纳税人:销售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谷物)适用 9% 税率;若加工成食品礼盒、速冻品等深加工产品,适用 13% 税率 。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2023-2027年可减按 1%) ● 免税情形: ● 自产自销农产品(需备案并开具免税发票) ● 流通环节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但水果、谷物不在此列) 2. 进项税额抵扣要点 ● 农产品采购: ● 从农户/合作社采购可开具 收购发票,按买价×9%计算抵扣进项; ● 若用于生产13%税率产品,可加计 1% 抵扣 ● 运输费用:取得合规运输发票可按 9% 抵扣进项 二、发票管理实务 1. 开票要求 ● 区分 免税发票(自产农产品)与 应税发票(流通环节销售),不得混淆税目 ● 混合销售(如配送服务+商品销售)需分开核算,否则从高计税 2. 风险防范 ● 无票采购:需通过代开收购发票或灵活用工平台补票(避免虚开风险) ● 损耗处理:合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留存质检报告等证明资料 三、成本核算与财务报表 1. 成本分摊方法 ● 采用 先进先出法 或 加权平均法 核算生鲜食材成本,减少变质损耗影响 ● 运输、仓储费用按 配送量/里程 分摊至各客户 2. 关键科目关注 ● 库存商品:定期盘点,调整账实差异(生鲜商品每周至少一次) ● 预收账款:按实际配送进度确认收入,避免提前纳税 四、税务风险及筹划策略 1. 常见稽查风险点 ● 混淆免税/应税项目(如将非自产水果按免税申报) ● 未及时转出非应税项目进项税(如员工福利食材抵扣)
阅读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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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条件以及相关税收政策?
cindy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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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6 23:21
#CPA#
根据现行政策,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及相关税收优惠如下: 一、小微企业认定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从事行业: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含劳动关系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指标计算方式: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公式为: 季度平均值 =(季初值 + 季末值)÷ 2 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 4 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 -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实际税负5%)。 - 超过300万元部分:按25%税率缴纳。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 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减按1%征收(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 “六税两费”减免 - 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 减免内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在50%幅度内减征,且可叠加其他优惠。 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 个人所得税 -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5. 其他优惠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30人的企业暂免征收(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万元(季度≤6万元)免征。 三、注意事项 1. 政策时效性:部分政策已延续至2027年底,建议关注最新调整。 2. 叠加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多项优惠(如“六税两费”与其他税种减免)。 3. 地方差异:具体执行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阅读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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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两道题问的不是同一个问题吗?区别点在哪里
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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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6 23:21
#CPA#
您好,不一样的, 在免抵退税计算中,如果存在购进免税原材料,则存在“剔中剔”。这里的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 (1)计算不得免抵金额时是有抵减:名叫“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计算免抵退限额时有抵减:名叫“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且两处抵减计算还不一样,前者是税率差,后者是退税率。
阅读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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