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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模拟试卷二简答题31题(3)业务不得扣除的利息为何用20000十10000呢,没有到位的注册资金只有20000万元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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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21: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规定,不得扣除的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其中,借款利息额=借款额×年利率×时间。 前4个月(1-4月):未缴足注册资本额20000万元,借款额25000万元,借款利息额=25000×4%×4/12。代入公式后,不得扣除利息=(25000×4%×4/12)×20000/25000,这里借款额25000与分母的25000抵消,结果简化为20000×4%×4/12。5-8月:未缴足注册资本额10000万元,同理,不得扣除利息=(25000×4%×4/12)×10000/25000,借款额25000再次抵消,结果为10000×4%×4/12。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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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30是什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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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9: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企业持有丙企业30%股权,这30%指的是乙企业在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比例。也就是说,丙企业的净资产、净利润等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乙企业可以按30%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 在本题中,2024年丙企业净利润200万,乙企业按30%的持股比例,应享有的净利润份额为200×30%=60万元;丙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乙企业应分得的现金股利为100×30%=30万元。这也体现了乙企业按照这30%的股权比例来分享丙企业的经营成果。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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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为什么图中选项表达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当月不免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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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8: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部分免征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的部分仍需正常缴税。选项E销售货物、提供服务部分应该是免征增值税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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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解析说因为账载金额900,所以纳税调整300是什么意思呢?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300*3/5=180万应纳纳税调减,最后应纳税额是1200-180=1020,因账载金额是900,所以应该纳税调增1020-900=120,我的理解对吗?如果对的话 那解析怎么是调增300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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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8: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对于纳税调整300万元的解释是,甲公司按出资比例应确认的所得为1200万元(2000×3÷(3+2)),而会计账载金额为900万元,两者存在300万元的差异,所以需要纳税调增300万元。 这里暂不考虑股息红利免税的纳税调减问题,解析中的300万元调增是基于按出资比例计算的应确认所得与会计账载金额的差异。而你考虑股息红利免税进行调减后得出调增120万元,这是在考虑了股息红利免税优惠后的进一步计算,与解析中单纯基于出资比例所得和账载金额差异做的纳税调整不是同一层面的计算。解析调增300万元是第一步调整,后续再考虑股息红利免税等其他税收优惠进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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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550,239题第5小题,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啥不是0.78+1.09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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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简单地将0.78和1.09相加。 这是因为题目中涉及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针对不同业务或不同项目的,需要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和规定分别计算,不能直接合并。 例如,0.78可能是某项业务中因不符合抵扣条件而产生的不得抵扣部分,而1.09可能是另一项业务中因其他原因产生的不得抵扣部分,两者属于不同业务,不能简单相加作为总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应按照题目中给出的计算方式和业务背景,分别确认每一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再进行汇总。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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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这题是啥意思?这都是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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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是在考查哪些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能更好反映纳税人实际负担能力,减少因收入波动导致的税负不均。 这些劳务报酬的区别在于适用的预扣预缴方法不同: 1.利用业余时间连续在一家单位做兼职财务取得的劳务报酬:通常不适用累计预扣法,一般按劳务报酬所得常规预扣预缴方法计税,即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4000元,减除20%费用,再按相应预扣率计算预扣税款。 2.正在上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根据规定,这种情况可以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演艺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没有相关政策表明其适用累计预扣法,所以不采用该方法预扣预缴。 4.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规定,扣缴义务人向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 5.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同样,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支付佣金收入时,需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 所以这道题答案选B、D、E。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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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选项A,“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句话是对的???不应该是向上一级吗?这个怎么是做出决定的机关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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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句话是对的。 解释如下: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的,属于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异议。 2.根据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则,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但“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是税务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原处罚决定后作出的,属于对原处罚决定的执行措施,而非新的行政处罚。 4.因此,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的,应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其上一级机关。 综上,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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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题550的487题,为什么基于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考虑事项2,基于利润计算但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就不考虑事项2了呢?(20-15)既影响了本年的应纳税额,也影响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那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利润不用加回(20-15)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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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所得税费用也是考虑了事项2的: 本期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00×10%×25%(事项2)+(200-250)×25%(事项3)-40×25%(事项5)-100(弥补亏损)=-117.5(万元);本期新增递延所得税负债=(320-292.5)×25%(事项1)+150×10%×25%(事项2)+20×25%(事项4)=15.625(万元)。所得税费用=96.875+(117.5-40×25%)(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所得税费用)+(15.625-10×25%)(新增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所得税费用)=217.5(万元)。 您说的20-15是预计退货音响改那个利润的金额,所以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以不是调整20-15,而是像式子中那样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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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C选项乙公司为什么不加上代加工应该承担的消费税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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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6: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企业不承担代加工环节的消费税,是因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持有电子烟商标的企业,而不是代加工企业。在代加工业务中,正保公司(持有商标A)为乙企业(持有商标B)代加工B电子烟产品,这部分产品的消费税应由持有商标B的乙企业在后续销售环节自行申报缴纳。正保公司作为代加工企业,不持有商标B,因此不承担这部分的消费税。乙企业在将B电子烟销售给烟草批发企业时,需自行申报并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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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题550第486题,资料1,账面价值是420(560-560/4,比可回售金额430大),计税基础是480(800-800*2/5),那么确认可抵扣差异是60(这个60是不是包含了简直的因素?),然后是不是因为减值的递延差异已经在2021年核算过了,所以202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才仅仅减去20(折旧差值的部分),而不是减去60?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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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可抵扣差异60包含了减值因素。2021年末该专利技术发生减值,账面价值为560万元(800-800/5-80),计税基础为640万元(800-800/5),当时已对减值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了核算。 2022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仅考虑折旧差异的影响。2022年会计折旧为140万元(560/4),税法折旧为160万元(800/5),折旧差异为20万元,所以在计算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减去20万元,而不是60万元,因为减值部分的递延差异已在2021年处理过,避免重复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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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此题中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差,并没有形成内部交易,老师说直接用利润 减去 已实现的 实现多少减多少,但是这里没有摊销只有减值400,所以减去 已实现的400就行了,这为什么是+400-(2400-1200)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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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里“+400-(2400-1200)”的处理是正确的,原因如下: 1.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中,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2400万元vs.1600万元)。因此,在权益法下,黄山公司需要按公允价值调整甲公司的净利润。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部分(2400-1600=800万元),意味着甲公司未来会按公允价值进行摊销,而账面价值下原本没有摊销(因为使用寿命不确定)。因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会减少甲公司的净利润,即需要减去(2400-1200)的摊销影响。 2.减值损失的调整:无形资产在2×23年发生减值损失400万元,这是甲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会减少其净利润。因此,在调整后的净利润中,需要加上这400万元,以反映黄山公司应享有的收益。 3.综合调整: -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导致净利润减少(2400-1200)=1200万元;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400万元,是实际发生的损失,需加回。 -因此,甲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为:5000-1200+400=4200万元。 -黄山公司按25%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4200×25%=1050万元。 总结: 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和减值损失的处理,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甲公司净利润的变动,从而确保黄山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基于调整后的净利润计算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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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时缴纳的印花税是否计入取得土地成本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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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印花税按照现在的规定,应该计入税金及附加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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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这里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时候,为什么要减去本期发出的?公式里面都是期初的+本期购入的,并没有-发出的呀?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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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是: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入库材料成本差异)÷(期初材料计划成本+本期入库材料计划成本),不需要减去发出的差异和发出的计划成本。 但本题中存在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并且在发出时已经结转了材料成本差异,这部分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和计划成本就需要从计算中扣除。因为这些材料已经不再参与当月的差异率计算,它们的差异已经被提前结转了。所以在计算黄河公司2×24年10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时,要减去本期发出委托加工的A材料的计划成本和对应的成本差异。 比如本题中,10日发出A材料400千克委托加工,这部分材料在发出时按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了成本差异,在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就需从分子分母中扣除这部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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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务师涉税实务万人模考3的两道题有疑问:图片1的,为什么是指不含税金额?不应该是含税的销售额吗?图2的,做错账的分录,用到的科目为什么不是本年利润,因为还在汇算清缴报告前发生的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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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图片1中提到的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金额,是因为题目中明确说明“假设上述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在税务处理中,如果题目没有特别说明,通常默认“销售额”为不含税金额。因此,可以直接乘以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无需进行价税分离。 2.图片2中,错账的分录没有使用“本年利润”科目,是因为该错账涉及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即使错账是在汇算清缴报告前发现的,如果其影响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就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最终影响的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而不是“本年利润”。是否使用“本年利润”科目,取决于错账是否属于当年的事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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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能解析一下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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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主要考查破产申请受理前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行为的撤销规定。 1.判断能否撤销清偿行为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在2024年5月6日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债务于2024年7月1日到期,且甲公司在清偿时已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破产原因情形,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2024年11月7日)前6个月内,所以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分析各选项 -A选项:甲公司的清偿行为不是无效,只是在符合条件下可以被撤销,所以A选项错误。 -B选项:如上述分析,管理人的撤销请求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B选项正确。 -C选项:管理人应向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这是符合程序规定的,C选项正确。 -D选项:因为该清偿行为可被撤销,一旦撤销,所清偿的10万元债务就应回归为甲公司的破产财产,D选项正确。 综上,正确答案是BCD。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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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一题为什么选择a呢,25年购入的新能源不是只有3万的免税额吗,超过3万元缴纳的那部分税款不可以申请退换车辆购置税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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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选A是因为在2025年,新能源汽车是有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对于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段内购买新能源货车,本身就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既然没交税,也就不存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情况,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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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题为什么只以30万作为计税基础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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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2024年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只以该合伙企业30万元的经营利润作为计税基础,是因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需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并以合伙人的份额为基础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根据题目描述,李某持有合伙企业50%的份额,因此其应分得的经营利润为30万元×50%=15万元。这是李某的经营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外,题目中提到合伙企业留存利润20万元,但留存利润属于企业留存部分,并未实际分配给合伙人,因此不计入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李某实际分得的利润为5万元,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以其应分得的经营利润(15万元)为基础,而非实际分配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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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的答案,是不是算错了,为什么装修材料的进项可以全额抵扣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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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答案没有算错。甲公司购进写字楼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是因为购进写字楼及其装修属于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在该业务里,写字楼80%用作运输部办公室,20%用作驾驶员培训部办公室,但根据规定,对于兼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所以,业务(2)中购进写字楼及其装修的进项税额24.5万元(18+6.5)可以全额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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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选项B为什么是终值,再怎么解释,他也应该是个现值才对吧?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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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3: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年金净流量的计算应基于现值,而不是终值。 年金净流量法的核心是将项目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与原始投资额的现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一个等效的年金金额。因此,年金净流量的计算公式是:年金净流量=净现值/年金现值系数。这里的“净现值”是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与原始投资额现值的差额,而年金现值系数用于将这个差额转化为等效的年金金额。 如果使用终值计算,就偏离了年金净流量法的初衷,因为终值无法直接反映当前的价值,也无法用于衡量项目的实际盈利能力。因此,年金净流量法应基于现值,而不是终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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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免税项目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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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3: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您明确一下问题哦,比如是想问某个具体业务是不是免税项目,还是关于免税项目的其他方面呢,这样我才能更准确地为您解答。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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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题550的第486题,老师好,可以做一下资料3和资料4的分录我看看吗?然后老师我不太明白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针对资料4为什么是加回60,是因为这个利润是针对680算的而不是针对620算的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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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2: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料3分录 借:固定资产350 贷:银行存款350 借:管理费用等5.6 贷:累计折旧5.6 税务处理上,该设备可一次性全额扣除并加计扣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50-5.6)×15%]51.66 贷:所得税费用51.66 资料4分录 2022年末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680 贷:预计负债680 2023年3月5日判决后: 借:预计负债680 贷:其他应付款62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6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60×15%)9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9 关于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针对资料4加回60,是的,2022年末按680确认了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了会计利润。但实际判决赔付620,多确认了60的损失。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把多扣的这60加回来,以正确计算所得税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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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550,235题中销项税额为啥不算上业务6的1.3?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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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2: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业务6属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而销项税额是针对一般计税方法下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进行计算的。简易计税方法下,直接计算应交增值税,不涉及销项税额的计算。因此,题目中要求计算销项税额合计时,业务6的1.3万元不纳入计算范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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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分为流动资产减值(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和非流动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损失测试法),可以这么理解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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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不能这样理解。 对于应收账款,以及金融资产中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该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而对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及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其发生的减值,应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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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1,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答案中为什么业务7中.42万不算在里面计算,它也属于免税项目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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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为支援灾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属于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无需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不是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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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2,装修材料不应该按照比例来抵扣进项税额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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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应该按照比例分摊抵扣进项税额。 因为装修写字楼的材料用于不同用途的区域,其中80%用于运输部办公室(一般计税项目),20%用于驾驶员培训部办公室(可能适用简易计税或免税项目)。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用于不同用途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使用比例进行分摊。 因此,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6.5万元应按80%和20%的比例分摊,运输部可抵扣5.2万元(6.5×80%),驾驶员培训部对应的0.78万元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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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五辆车子留作企业管理部门自用,不是视同销售吗,是不是用作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才能是视同销售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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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业务4里将五辆自产B型乘用车留作企业管理部门自用,在增值税上不视同销售,但在消费税上视同销售。 并非只有用作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才属于视同销售。增值税方面,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属于内部使用,没有对外销售,所以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方面,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非生产性用途(如管理部门自用),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实质转移,离开了生产环节,因此需视同销售处理。B型乘用车属于消费税的应税项目,需在移送使用时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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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6)计算增值税的时候,进项税额为什么只有1*13%,而不是2*13%+1*13%,材料成本的进项不应该也能结转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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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这个业务中,进项税额只有$1×13\%$而不是$2×13\%+1×13\%$,是因为这里的材料成本$2$万元是委托方之前购进原材料时产生的成本,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原材料时就已经进行了抵扣,不需要在委托加工环节再次计算抵扣。 而支付给加工方$B$公司的$1$万元加工费,属于本次委托加工业务新产生的费用,按照规定,取得受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后,这部分加工费对应的进项税额$1×13\%$可以在当期进行抵扣。所以在计算该委托加工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只考虑加工费对应的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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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现,企业接受客户捐赠材料,有专票,企业将捐赠收入计入了资本公积,需要更正企业处理吗?这捐赠用交增值税吗?答案没有用此交增值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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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更正企业处理。企业接受捐赠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而非计入“资本公积”,账务处理错误,需要调账增加利润。 接受捐赠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时,接受捐赠直接按照接受捐赠的金额来确定应税收入,不需要再做价税分离。销售货物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通常不包含增值税,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而接受捐赠的收入,在确定应税收入时直接按收到的金额确认,这个金额包含了增值税,但接受捐赠这一行为本身不涉及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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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这两道题都用的是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按照政策年折旧率每年都是相等的。为啥第5题的年折旧率2022年和2023年都是2/8=0.25,第6题2022年的折扣率是2/5=0.4,2023年是2/4=0.5,谢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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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双倍余额递减法中年折旧率的计算公式是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在第5题里,预计折旧年限为8年,所以不管是2022年还是2023年,年折旧率都是2÷8×100%=0.25。 而第6题,2022年时,预计使用年限是5年,那么2022年的年折旧率就是2÷5×100%=0.4。到了2023年,因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在最后两年要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此时还剩下4年的使用时间,所以2023年的年折旧率变为2÷4×100%=0.5。 简单来说,年折旧率是根据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的,第6题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特殊规则,在不同年份预计使用年限的计算有变化,所以年折旧率也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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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格式书写规范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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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会计分录的书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账务记录的清晰、准确和合规。以下是书写会计分录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1.借贷方向明确:每笔交易必须同时记录借方和贷方,且借贷金额相等。借方在前,贷方在后。 2.科目名称准确:使用标准会计科目表中的名称,避免随意简化或更改。例如,“银行存款”而不是“银行”。 3.金额精确:金额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保账务数据的准确性。 4.日期和摘要:每笔分录应包含交易日期和简明扼要的摘要,说明交易内容。 5.凭证编号:每张分录应有唯一的凭证编号,便于查询和审计。 6.附件支持:对于复杂的交易,应附上相关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 7.格式对齐:在借贷金额较多时,借方和贷方的文字和金额需对齐,确保清晰易读。 8.保持会计等式平衡:每笔分录必须保证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确保会计恒等式始终成立。 9.避免错误:定期进行对账和审核,利用会计软件减少人为错误。 10.理解交易实质: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选择正确的会计科目,确保分录反映真实业务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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