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0 苹果版本:8.8.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以不动产对外投资是否征收营业税

来源: 编辑: 2006/06/07 10:11:35 字体:

  问:A厂于2003年1月将一幢大楼对本市一家商业企业进行投资,与这家被投资的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和接受投资回报,该幢大楼的资产评估价为2000万元。A厂将大楼对外投资的行为,A厂所在市地税局以转让不动产为由要按2000万元的资产评估价缴纳5%的营业税。不动产对外投资能作为转让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A厂以本企业拥有的不动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属于转让不动产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多维协同联动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联动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