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21 苹果版本:8.8.2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易混知识点:行政复议vs行政诉讼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5/09/17 14:49:40  字体:

选课中心

多样班次随心选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备考干货任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题目等你练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报考指南

考试资讯一目了然

报考指南

网校为你整理好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易混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考前一定要弄清楚!

易错易混知识点

知识点3:行政复议vs行政诉讼

1

经典例题

1.【例题·单选题】徐某违章驾驶,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徐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徐某既可以依法对该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徐某只能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选择其一,且如果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则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徐某选择了行政诉讼,后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依然可以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D.徐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本案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属于选择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此不服的,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徐某先申请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徐某直接选择了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2.【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行政相对人如依法选择了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依法直接选择了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B.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

C.人民法院不仅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明显不当,而行政复议机关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不实行开庭审理方式,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审查的办法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选项B错误。复议机关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所以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开庭审理方式;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书面审理。所以选项D错误。

3.【例题·单选题】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逾期不答复,行政相对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 )日内起诉。

A.7

B.10

C.15

D.3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逾期不答复,行政相对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