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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2009-02-18 10:39 来源:财会论文网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成为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该准则明确指出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而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的确认则是关键所在。

  一、确认计税基础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分别根据会计准则与税法的不同要求进行计价,简称会计计价基础和税法计价基础。会计计价基础即账面价值,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账面上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金额;税法计价基础即计税基础,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为计算应交所得税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也是申报所得税时该资产或负债的计税金额。

  (一)确认资产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显然,资产的计税基础是税法允许未来抵税的资产价值,即未来不需要纳税的资产价值,即现在不能税前列支抵扣的金额,也是现在需要纳税的资产价值,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成本-以前或现在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具体确认资产计税基础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资产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如果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不需纳税,则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其账面价值。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2)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通常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因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可能造成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例如,各项资产如发生减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当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而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减值准备一般不能税前抵扣,只有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由此就产生了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不等。在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的情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需引起注意,即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主要在与某项资产相关的收入享受免税或按收付实现制征税时产生,则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例如,一项国债投资的应收利息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收入免税,则应收利息的计税基础为0。

  (二)确认负债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显然,负债的计税基础是税法规定未来不可以扣税的负债价值,也就是未来需要纳税的负债价值,或是现在不需要纳税的负债价值,或现在可以税前列支抵扣的金额。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由于资产与负债本身就是一对含义相反的概念,因此资产计税基础与负债计税基础的含义在理解上也是相反的。具体确认负债计税基础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负债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一般负债的确认和清偿并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该负债引发的费用不允许抵扣未来的应纳税所得,即“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负债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涉及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某项负债引发的收入当前构成部分纳税所得,则负债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就会出现不等。与资产相似,在负债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等的情况中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即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这往往是由于该类负债引发的费用允许抵扣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引起的,所以其计税基础为0,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企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中。

  二、确认暂时性差异

  在上述资产计税基础与负债计税基础的确认与分析基础上,可引申出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其计算公式为:

  暂时性差异=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一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值是一个累计值。由于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是累计的,暂时性差异也是一个累计值。暂时性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利润或可抵扣金额,随时间推移会逐渐消除,即暂时性差异可以转回,且转回数与原发生数总额相同。第二,暂时性差异不同于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但暂时性差异并不都是时间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按照其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确认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是指未来应纳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将导致使用或处置资产、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确定方法如下:

  (1)资产类项目(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资产的确认,意味着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未来期间将以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形式收回。当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计税基础时,应税经济利益的金额也将超过计税时允许抵扣的金额,此差额在未来期间支付所产生的所得税义务构成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当企业收回该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应税暂时性差异将转回,企业将获得应税利润,使得经济利益很可能以税款支付的方式流出企业。

  (2)负债类项目(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当该负债的账面价值超过其计税基础时,资源从企业流出时,其部分或全部金额可以在晚于负债确认期间的某个期间确定应税利润时抵扣,相关所得税可以在未来期间收回,从而构成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常见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分析如下:

  (1)资产类项目。一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大于年末该类项目合计金额的5‰的部分。税法规定,该类项目计提坏账准备为年末合计金额的5‰,若会计计提超过这一标准,其超过部分将构成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二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公允价值低于原公允价值的调整部分。三是持有到期投资(权益法)被投资企业权益减少调减的那部分账面价值。四是固定资产,税法折旧小于会计折旧形成的差额部分。五是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期末可变现净额或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部分。

  (2)负债类项目。一是交易性金融负债税法摊余成本小于会计摊余成本的部分。二是新公允价值高于原公允价值的调整部分。三是或有负债能作为税收扣除项目的部分。四是划为其他金融负债的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新公允价值高于原公允价值的调整部分。

责任编辑: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