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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改革与发展

2009-07-10 11:44 来源:邹文媛

  摘 要:分析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当前面临的困难,并为会计事务所的改革,发展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会计;会计师事务所;改革与发展

  1 会计师事务当前所面临的困境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风雨洗礼中曲折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繁荣市场经济,转换政府职能,维护财经秩序,规范金融市场,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无可替代的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事务所在其营运过程中所日益显现的弊端,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整体环境

  (1)执业环境差,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单兵深入而其他中介机构改革滞后。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一种,首先要受到经济鉴证类中介业整体环境的影响,该类中介业在我国的现状是资格林立,过多、过滥;一位注册会计师要面对十多项资格去考,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要面对二十多项资格去申报,大量的精力用于应付考试和迎接检查上,没有时间扎扎实实学习些知识,认认真真研究点问题。虽经过清理整顿,有一定改观,但并未真正解决问题。

  不少政府部门直接兴办中介机构。这种局面的存在,造成很多问题:首先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受到影响,中介机构的生命力在于其独立性,一旦这种独立性受到质疑,必然影响其权威性和责任意识,丧失权威性的中介机构难免有取悦市场的行为,最终使得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不规范;其次,形成依靠政府的授权垄断市场、分割市场的局面,缺少有效竞争,执业质量难以保证,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中介机构经济信息失真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揭露和治理。

  (2)缺乏有效的信息需求者。

  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起源和发展与现代企业制度及金融市场密切相关。而我国的现状是,金融市场尚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现代企业制度也尚未建立,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未引起人们的真正重视,中国注册会计师服务缺乏真正的有效需求者,难以形成有序竞争的会计市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起源和生存动因来自于所有权、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应主动要求接受审计;而我国的现状是政府行使所有者的职能强制企业(被动地)接受注册会计师服务,企业管理当局作为委托人可以自主选择会计师事务所,难免发生购买会计原则的事件。

  1.2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环境

  (1)规模小,业务单一。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与国际相比,差距甚大,与世界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相比,首先在规模上,两者相去太远。例如:“普华永道”公司现已拥有10000余名合伙人和146000位专业人员,而在中国,年收入几千万人民币,拥有上百名注册会计师的事务所已为数寥寥了。

  从业务范围来看,传统的审计和会计业务在国际四大业务中的比重越来越小,而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是以传统的审计和会计业务为重心。

  (2)市场定位模糊,服务意识匮乏。

  长期作为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不少会计师事务所依赖行政垄断获得业务,没有树立服务客户的理念作风,作为中介服务行业,不树立服务意识便很难在竞争中立足。

  (3)品牌意识不强。

  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客户是社会公众,它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社会,通过提高自己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来树立良好的品牌。而我国不少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操作,急功近利,执业行为缺乏社会责任感,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不佳。另外,由于对创立良好的“服务品牌”缺乏足够的认识或系统的方法,不少执业相对规范的事务所存在业务内容单一雷同的弱点,尚不具备竞争的品牌优势。

  (4)营销手段落后。

  事务所的产品是综合性服务,在当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营销手段的优劣直接决定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而大多数的会计师事务所营销手段单一,简单地把营销理解为产品推销,为了获取客户,不惜以降价,甚至丧失职业独立性来满足客户不当要求以迎合客户,这无异于饮鸩止渴。

  (5)专业管理人才匮乏。

  决策层主要由做财务出身的技术型人才组成,缺乏既熟悉市场运营,又对国际惯例有深刻理解,既有扎实的管理和服务营销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管理和服务营销实践经验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2 会计师事务所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探讨

  上述现象的存在,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革。

  2.1 建立健全法律规章制度 

  法律因素对审计,尤其是民间独立审计的风险控制影响更为直接和经常。在当今中国,一方面,法律对市场经济的各个参与主体没有发挥有效的约束力;另一方面,法律对审计主体也没有发挥充分的约束力。因此,在审计相关法规体系的建设上,应着重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适时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审计相关法规体系,尤其是要健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内控体系;二是要做好审计立法工作,特别是针对知识经济等新环境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建立一套新的审计标准和审计准则从而使审计法律法规更加完备和具有权威性,使审计执法的依据更加有效、科学,使审计工作更加规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时有效地控制审计风险。 

  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是提高注册会计师控制风险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障。法律对审计制度给予的地位越高,审计人员就越能够独立地不受干预地从事审计工作,审计制度就越能发挥作用,也就越能控制审计风险。要有效的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控制水平,还应建立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针对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研究,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从立法上解决归责原则、免责事项、法律责任的时效问题、不同过错程度的划分标准和应承担的责任、专业标准的法律地位等问题,从而使注册会计师能独立地不受干预地从事审计工作,减少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减少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执业风险。

  2.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制度基础 

  社会生产的发展乃至经营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分离是会计师事务所产生的动因。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委托代理关系,让所有者、经营者各善其位,是注册会计师健康生存的土壤,而这一点我国至今尚未成熟。会计师事务所并未真正的独立于政府与企业之外,其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必将受到影响。虽然国有企业在形式上已经完成了公司改制,但真正市场意义上的产权机制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或者实施,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情况依然存在。因此,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其行使产权的职能到位而不是越位、缺位;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

  2.3 改革目前滞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体制 

  我国在很长一段时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虽然进行了20年的改革,应当说政府干预主义理念仍然主导着市场经济,人们重视政府行政力量的程度超过了重视法律。目前在我国要实现完全的行业自律机制是不现实的。我国事务所要真正成为既独立于政府,又独立于社会经济组织的社会中介机构,要逐步实行现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挂靠单位在行政、人事和业务上的彻底脱钩,使其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保持独立性,真正成为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者而不是某一政府机构或企业的代言人。从长远考虑,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只有朝着以独立管制为主、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发展,才能在真正意义上达到独立,减少审计风险。

  2.4 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拓宽业务领域

  (1)事务所应逐步从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首先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使服务质量好,信誉高的事务所不断发展壮大,而那些服务质量低,信誉差的被自动淘汰。同时对事务所进行兼并与联合,以实现事务所结构优化。

  (2)国家优惠的政策扶持对于事务所的发展壮大会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在不违备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政府或协会可以采取的优惠政策有:1税收优惠;2会费优惠。对大型事务所可将现行的按收入比例缴纳会费改革为超额累退缴纳,如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部分,减按1%缴纳;超过2000万元,按0.5%缴纳,以此类推;3通过资格认定,将被审计企业规模与事务所规模建立对应关系,将大企业的业务交给大事务所完成,从而有助于推动事务所走规模化经营之路。

  2.5 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品牌意识,“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良好的品牌是靠自身卓越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与良好的信誉来维持的。

  (1)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面对入世的冲击,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增强竞争力,必须健全管理制度。首当其冲应改变的管理制度是人事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事务所内部如果没有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无法留住优秀人才的。应当建立健全严格、合理、透明的各种制度,如人员聘用、考核与晋升制度、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合伙财产的管理与处置制度、合伙人与员工争议制度等。其次,还应对注册会计师定期进行后续教育,提高人员的执业素质。

  (2)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执业质量对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来说生死攸关,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更是如此。我国的各个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防范机制;对于具体的审计项目要确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强化对业务质量的三级复核制度的执行;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如技术标准部),依据统一标准,对所内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分所、成员所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

  (3)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除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应购买职业保险,将事务所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既是加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一种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可以提高事务所的声誉。我国目前基本上未规定实行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制度,仅在事务所的会计制度中规定按收入的10%提取职业风险准备金。这很难抵御日益增加的执业风险。如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等几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已经出台,责任保险制度已由理论探索转化为实践运作。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面临种种矛盾的考验,事务所的发展也不例外。作为事务所的经营者,不仅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更要思考事务所的发展前景,要懂得趋利避害,顺应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潮流,时刻具备创新意识,尝试一些新的发展途径。要以国家的法律保障为依托,结合时代特色,把握发展契机,努力提高事务所的档次、规模和水平。事务所的发展模式不是固定的,各个事务所的发展状况不同,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随着相应的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执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发展空间的日益广阔,可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必将展现其勃勃生机,为祖国的经济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责任编辑:鬼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