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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的局限性及其未来发展

2010-09-08 16:22 来源:王希

  论文摘要内部会计控制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它是企业运转的基础,在一个企业中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内部会计控制本身具有局限性,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很好的发挥其作用。所以,在当今的经济背景下,内部会计控制必须要有进一步的改进。

  第一部分 内部会计控制概述

  内部会计控制思想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悠久的历史,早期着眼于帐簿资料的相互核对的内部牵制(internal check)就是内部会计控制思想的萌芽阶段。1936年,AICPA颁布的《独立公共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首次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了定义,它指出,所谓的“内部稽核与控制制度”是指为保证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的准确性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办法。1992年,美国的COSO委员会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出了新的概念,即内部会计控制是一个为下列各类目标之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1、运营的效果和效率;2、财务报告的准确性;3、相关法令的遵循。1996年,AICPA颁布第78号审计公告准则,定义了内部会计控制框架中的五个成分(components):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ies)、信息与沟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监控(monitoring)。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第九号——内部会计控制与审计风险》中把内部会计控制分为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部分。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角度要求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这是解决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重要创举。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企业自我调节和自行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一个单位中处于一个较为重要的地位。

  第二部分 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近年来,我国尽管制定了较全面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是在很多时候,其往往会失去其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据财政部对全国100家国有企业年报的抽查中发现,大多数企业存在做假账的现象。在100家企业中,有81家存在资产不实的问题,共虚列资产37.61亿元;有83家企业存在所有者权益不实的问题,共虚列所有者权益26.12亿元;有89家企业存在损益不实的问题,共虚列利润27.47亿元。由此可见,很多个人和单位都在为满足私欲和单位小团体利益,大肆的进行会计造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内部会计控制存在其固有的、不容忽视的局限性,使其在落实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重重困难。

  第三部分 内部会计控制的局限性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局限性可以一下几个方面认识。

  1、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

  成本效益原则通常表现为理性的经济人总是以较小的成本去获得更大的效益,一般也被认为是经济活动中的普遍性原则和约束条件,因此也同样适用于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在实行内部会计控制花费的成本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之间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当企业采用一项内部会计控制时,必须保证实施此控制所引起的成本增加必须小于其所带来的效益的增加。也就是说,实行内部会计控制所花费的代价不能超过由此而获得的效益,否则应舍弃该项控制措施。

  一个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能够有效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它的运行成本。内部会计控制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而进行这些程序就必须要付出代价、发生成本。就一般情况而说,内部会计控制越多,其效果就越明显。过于简单的内部会计控制会使经营管理过程出现纰漏,从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但是在内部会计控制中,如果控制的环节增多,那么设置的岗位也必然会增加,如设置控制环节、设置岗位等。这就需要配备更多的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也需要运用更好的技术手段。因此,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运行的成本必然就会增加。而企业的经营者为了取得更高的效益,就极有可能取消一些内部会计控制的环节,来减少资源的消耗;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本身的员工数量已经很有限,就更不可能在内部会计控制的每个环节都设置人员。这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就不会充分的发挥其作用。

  2、对例外业务失去作用

  企业是处在一个无时无刻不在变动的市场中的,但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般都是为曾经发生、重复发生的业务而设计的,这也使其对不正常的或未能预料到的“例外”业务类型失去控制力。

  然而,在市场经济中,各单位的外部环境处于经常变化之中。单位为了生存和发展,势必要不断调整经营战略,或者并购其他单位,或者在外地开设分支机构,或者增设分部、部门生产线等等。这样,就会导致原来的控制程序对新增加的经济业务不能完全有效,未能及时完善的原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就有可能产生差错和失去机会,给单位带来损失。

  从单位内部来看,即使外部环境不发生变化,也可能导致类似问题。例如,单位实现会计电算化以后,会计核算的方法和手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岗位、环节、程序等都提出了不同于手工核算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建立新的控制制度,原来的控制制度就有很有可能失灵,从而影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

  3、内部会计控制执行人员的素质带来的局限性

  首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受串通舞弊的限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立的理论基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可能性很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的合伙舞弊的可能性也远远低于单独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不相容职务的分离的确可以为避免一个人单独从事和隐瞒不合规定的行为提供基本的保证,但是,它并不能完全防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和部门共同作弊行为的发生。例如出纳与会计共同作弊,财产保管与财产核对人员合伙造假,采购部门与会计部门联合舞弊,审计部门与会计部门合伙舞弊等。可见,再完备、再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措施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其次,内部会计控制还受到人为错误的限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由人设计建立的,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执行人员的实际运作水平。任何“完美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都会因设计人经验和知识水平的限制而带有缺陷。同时,执行人员在心理上和行为上不能达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出现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以及对指令的误解等情况,也可能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陷于瘫痪。例如,发货时没有索要提货单,对方发票上的总金额计算错误而未被发现,签发支票时未审查其用途等,都会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失效。

  4、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造成的局限性

  如果企业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能,而滥用职权、蓄意营私舞弊,那么即使设计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也不会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一般来讲,高层管理人员越权行使职能的行为大大限制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用的发挥。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处于单位的核心管理层和决策层等权力核心,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他们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越权干预,必然会导致一些控制程序的失效。这是因为一旦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越权,任何控制程序都不能制约其行为;当他们极力造假、故意错报或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内部会计控制程序本身就很难发挥作用。因此,一个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管理当局的职权是否规范和是否有效地行使的限制。这是当前单位经济活动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之一。

  第四部分 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的初步建议

  1、加强对关键点和关键环节的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要抓住重点。一方面要重点管理关键人,如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财会部门负责人;另一方面要把握关键部位,如审批程序、资金调度交接手续、电脑操作密码等;还要重视关键物件的管理,如重要的发票、银行票据、印鉴等;除此之外还要控制关键工作岗位如现金、银行出纳、收支事项及凭证的核准、实物负责人等。这样做,就可以使有限的资产发挥更大的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

  首先,我们要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力,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其次,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要特别重视对那些业务能力差的会计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会计业务处理的技术错误。此外,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有关雇佣、训练、待遇、业绩考评及晋升等政策和程序的合理程度。

  3、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要使内部审计更好的发挥作用,就需要对内部审计机构应重新定位。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点是将内部审计人员从会计、财务人员中分离出来,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内审人员的作用,监督和保护企业的资产、财产安全,监督企业朝着合理、合法的良性方向发展。对于大型企业还可以在监事会下设审计部,设置应高于其他部门,以加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业务上接受监事会的指导,并对监事会负责,这种双重负责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其职能也应从查错防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对经济活动的审核检查,也应从传统的防错向服务转变,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内部会计控制评审为主的预测、分析、评估转变。比如伊春市热电厂根据各部门的特点,以业务为主线建立递进式事前监控。在企业经营一线,建立以“防”为主线的全过程的监控防线;在财会部门常规性核算基础上,对各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检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通过内部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纪律检查、专项审计等手段,建立以“查”为主的监控防线,真正发挥了内部审计的作用,使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