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0 苹果版本:8.8.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后工资约定下,企业代缴个税需计入社保基数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muyanhua 2025/07/01 11:52:47 字体:
问:企业与员工单独约定税后支付工资,企业承担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一并缴纳社会保险?


《上海市财政局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答疑_2023年4月12日》

网友小方提问:我司为一些高管单独约定税后支付工资,请问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扣除?

胡越川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8 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应当注意的是,一是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还原成税前工资计算;二是单位承担雇员个人所得税不改变其工资属性,应计入工资总额,一并缴纳社会保险。 

参照上述答复,企业承担的员工个人所得税应计入工资总额缴纳社会保险。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多维协同联动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联动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