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3 苹果版本:8.6.83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深圳:某企业虚构合同多列支出被处罚

来源: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编辑: 2015/03/04 08:35:33 字体:

深圳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南山某科技公司假借“借款”形式掩盖股利分红事实以达到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令该公司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50万,并对其处以175万元罚款。

检查初期,该公司对其借款给个人股东的行为辨称是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率而进行的正常经营行为,且公司与自然人股东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并规定收取利息,不应视为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但随着检查的深入,稽查人员发现该科技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均处盈利状态,2012-2014年度每年盈利更达千万元,但公司却从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巨大,流动资金却不多,也未有对外投资行为。

而公司股东从2012-2014年期间陆续从公司借出的大量资金均未归还公司,也无法证明其借款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在铁的证据面前,公司不得不承认其为了帮助自然人股东逃避缴纳股息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与股东签订了借款合同,企图以借款的形式掩盖利润分配的事实。

税官说法:根据税法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最后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向自然人股东追回未代扣代缴的35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并接受了税务机关对其作出的175万元的罚款处理。

该公司股东在接到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时后悔地说:“原来以为可以聪明地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想到最后反而让公司受到170多万元的处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