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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当年的残保金还需要缴纳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muyanhua 2025/06/03 17:13:55 字体: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那么,用人单位在办理注销手续前,是否需要缴纳当年的残保金呢?

国家层面上没有直接的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在实务操作中的执行口径不一致。目前有三种口径:

1.用人单位注销当年的残保金不需要缴纳,如广东、北京、宁波税务。

2.用人单位当年成立当年注销的不缴纳残保金,如海南税务

3.用人单位注销当年的残保金仍然需要缴纳,如广西、黑龙江、杭州、南京税务

用人单位在注销前,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当地的执行口径。

部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答复列举如下,供参考。

一、不需要缴纳注销当年的残保金

1.广东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热点问答(第一期)》

纳税人

申请注销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缴纳保障金?

咨询员

用人单位注销税务登记,无需缴纳当年度保障金,需缴纳上一年度保障金。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如实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税务机关按照当地已公布的最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征收保障金。

2.北京

2024年8月23日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因注销需在新电子税局于征期前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问如何办理?》

纳税人因注销需在新电子税局于征期前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问如何办理?

答:按照北京市现行规定,缴费人注销前需完成所属期为注销前一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所属期为注销当年的残保金无需申报。实际操作中缴费人在完成所属期为注销前一年度残保金申报的同时,需要对所属期为注销当年的残保金进行零申报。申报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未申报监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3.宁波

2023年7月26日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关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热点问答》

Q:如果用人单位办理注销,残保金如何缴纳?

A:因为每年申报缴纳的是所属上一年度的残保金,所以在注销前,应先完成所属上一年度残保金的申报缴纳,当年度所属的残保金进行零申报。

二、当年成立当年注销的不缴纳

海南:《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非税〔2017〕472号)

三、关于征收期限及年份确认问题

残保金按年度征收,所属期为法定缴费日期。残保金计算公式中的“上年”是残保金征收年度的上年。

用人单位在当年注销的,应按规定缴纳上年残保金,注销当年残保金不再缴纳。

2020年6月22日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热点问答」海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解答》

No13:用人单位注销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用人单位当年注册成立当年注销的,不需申报缴纳保障金。

(二)除上述情况外,用人单位注销时,应按规定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需要缴纳注销当年的残保金

1.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桂财税〔2016〕52号)

四、关于残保金计算及用人单位注销问题

《管理办法》第八条残保金计算公式中的“上年”是指残保金征收年度的上年,即残保金所属年度。

用人单位在当年注销的,除了按规定缴纳上年的残保金外,须缴清当年的残保金。注销当年的残保金用当年的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计算,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黑龙江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16〕48号)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计算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对工作不满1年的,应先将实际工作月份数折算成年,再乘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成立不到一年或当年注销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征收保障金;成立不到一个月的,免征保障金。

3.杭州

2024年9月24日杭州税务发布的《@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这些热点问题需了解!》

六、企业注销,当年需要申报缴纳残保金吗?

需要。企业注销时,需按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当年残保金。

4.南京

2023年11月8日南京税务发布的《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解读及热点问答》

问题8如果用人单位办理注销,残保金如何缴纳?

答:用人单位办理注销业务时,应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及注销当年的残保金申报缴纳。其中,注销当年度应缴纳的残保金按上一年度征收标准和注销当年实际经营月份申报缴纳。

目前,电子税务局中注销清缴残保金流程已开通,以便于缴费人线上办理注销业务。

文章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作者:李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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