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所以,营改增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除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提供服务行为,均要视同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而总局公告2016年86号, 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问题:1.出自不同文件的无偿服务和免租,是不是同一个意思?2.这里的免租具体是什么意思?有没有什么限制?3.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只要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管免租期是多久,都不需要视同销售,对吗?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无偿服务和免租不是同一个意思。无偿服务是指没有收取费用而提供的服务,而免租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一定期限内不收取租金。
2.免租具体指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期间内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的情况。限制条件主要是必须是在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并且这个规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之一。
3.是的,只要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免租期,不论该期限多长,都不视为视同销售服务。
祝您学习愉快!
1.无偿服务和免租不是同一个意思。无偿服务是指没有收取费用而提供的服务,而免租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一定期限内不收取租金。
2.免租具体指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期间内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的情况。限制条件主要是必须是在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并且这个规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之一。
3.是的,只要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免租期,不论该期限多长,都不视为视同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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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