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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会会计科目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借方是开发成本还是开发产品,郭建华老师的课中讲的是开发成本,但是教材和应试指南的题目中都是开发产品,所以,到底是开发产品还是开发成本?

13920250498| 提问时间:11/1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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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1024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时,借方应计入“开发产品”而非“开发成本”。

解释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时,通常是指该房地产从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目的转为用于出售或自用。如果是转为出售,则应将其作为存货处理,即计入“开发产品”。

2.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成本,而开发产品是指已经完工、准备出售的商品房或开发产品。

3.如果投资性房地产已经完工,且转换为用于出售的开发产品,那么其账面价值应转入“开发产品”科目。

4.教材和应试指南中通常将已完工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开发产品,是因为其性质已从投资性资产转变为存货,符合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定义。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是借方计入“开发产品”。
祝您学习愉快!
11/1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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