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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4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从国外进口烟丝一批,已知该批烟丝完税价格为120万元,按规定缴纳关税90万元。入关后运抵甲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运费6万元,税额为0.54万元。上述款项均已支付。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80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款项以现金支付。 (3)将收购的烟叶直接运往乙加工厂加工烟丝,支付乙加工厂加工费和代垫辅料款,取得乙公司开具的专票注明加工费30万元,辅料20万元,增值税额6.5万元。甲企业支付往返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票注明运费10万元,增值税额0.9万元。生产领用上述进口的全部烟丝和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80%用于生产卷烟,当月生产甲类卷烟1100标准箱。 (4)将上述剩余的20%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全部直接销售给另一卷烟生产

jxjygz200301844| 提问时间:11/2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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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实务专家
已解答1071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甲企业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及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20+90)÷(1-30%)=300(万元)
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300×30%=90(万元)
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300×13%=39(万元)

2.计算甲企业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800×(1+10%)=880(万元)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880×20%=176(万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880+176)×9%=94.08(万元)

3.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80+176-94.08=9692(万元)
加工费=30+20=50(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9692+50)÷(1-30%)=1445.6(万元)
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1445.6×30%=433.68(万元)

4.计算甲企业销售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销售,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需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成本=9692+50+433.68=1445.6(万元)
销售20%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成本=1445.6×20%=289.12(万元)
销售20%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计税价格=1445.6×20%=289.12(万元)
实际售价300万元高于计税价格289.12万元,应缴纳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300×30%-433.68×20%=90-86.74=3.26(万元)

5.计算甲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销售卷烟从价计征消费税=1200×56%=672(万元)
销售卷烟从量计征消费税=400×150÷10000=6(万元)
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已纳消费税可扣除=433.68×80%=346.94(万元)
领用进口烟丝已纳消费税可扣除=90(万元)
甲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672+6-346.94-90=2406(万元)

6.计算丙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
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卷烟需缴纳消费税,销售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的不缴纳。
从价计征消费税=1000×11%=110(万元)
从量计征消费税=280×250÷10000=7(万元)
丙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110+7=117(万元)

7.编制上述相关企业相关业务会计分录
甲企业进口烟丝
借:原材料——烟丝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90
  贷:银行存款429

甲企业收购烟叶
借:原材料——烟叶969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4.08
  贷:银行存款1056

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
借:委托加工物资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
  贷:银行存款56.5
借:委托加工物资433.68
  贷:银行存款433.68
借:原材料——烟丝1445.6
  贷:委托加工物资1445.6

甲企业销售烟丝
借:应收账款339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
借:税金及附加3.26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26

甲企业销售卷烟
借:应收账款1456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6
借:税金及附加2406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406

丙批发企业销售卷烟
借:应收账款113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
借:税金及附加117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17
祝您学习愉快!
11/23 15:15
m014330388
11/23 16:11
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 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 (880 + 176)×9% = 94.08(万元)老师,为什么这个扣除率是9%呢?
王一老师
11/23 16:11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9%是凭票据实抵扣或凭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是在生产领用农产品当期加计抵扣进项税额。本题是计算购进烟叶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先按9%的扣除率计算,后续生产领用时再按1%加计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m014330388
11/23 16:15
那剩下的1%在这道题中不管吗?
m014330388
11/23 16:17
那这道题里面暂时还没有算1%,对吗?老师
王一老师
11/23 16:1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
1%的扣除率是在生产领用烟叶当期加计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烟叶时,先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部分是凭票抵扣或计算抵扣的。而剩下的1%需要在实际生产领用烟叶时,根据领用数量加计抵扣。因此,9%和1%是分两步抵扣的,不能遗漏。
祝您学习愉快!
王一老师
11/23 16:1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在收购烟叶计算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时,先按9%的扣除率计算,剩下1%在生产领用烟叶当期加计抵扣,分两步进行不能遗漏。所以在当前计算中暂时还未算1%的加计抵扣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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