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免费问答
问答首页
话题广场
精华问答
登录
注册
发现问答
分享他人的知识经验
最新回答
热门回答
类别:
全部
实务
税务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CPA
税务师
CMA
建筑
事业单位
财务软件
Excel
550题中,2024年真题第三问E选项为什么甲也构成间接占有?第四问题干中的表述哪里能看出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
赵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3: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第一问,甲将手机交给乙保管时,乙直接占有该手机,而甲基于与乙之间的保管关系对手机有返还请求权,因此甲构成间接占有。对于第二问,从题干中“保证人丙”这一表述来看,并未明确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默认为一般保证。如果题目中有提到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是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到此题,需要查看E选项的具体内容来判断是否有这样的直接要求。若无明确说明,则应视为一般保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2
收藏 0
550题中,第三问的E为什么不可以请求赔偿?哪里体现不能遇见? 第四问若未约定追偿权,除了按照不当得利,还是否有其他途径追偿
张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2: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E不可以请求赔偿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因对方违约而请求赔偿,或者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有赔偿的权利。对于第四问,若未约定追偿权,除了按照不当得利外,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依据法律规定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收藏 0
老师您好,第六问,对所有者权益的累计影响额是什么意思
周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2: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就是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包括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科目的金额,也包括影响的是损益科目的金额,因为这最后也会转入所有者权益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收藏 0
举例下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例谢谢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1: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例:甲乙双方因某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争议,丙认为该房产应归自己所有,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在此案中,丙即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例: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而乙主张这笔款项已经通过第三方丙支付给了甲。为了查明事实,法院通知丙参加诉讼,但丙在本案中没有提出自己的独立请求,只是协助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在此案中,丙即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收藏 0
举例下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当中抵销权案例谢谢
周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1: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债务人财产管理中,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且该债务与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种类相同并已到期,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抵销。例如,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而乙公司也欠甲公司服务费80万元。在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乙公司可以主张与甲公司的债权进行抵销,即用其对甲公司的80万元债务来抵销同等金额的甲公司对其所负债务,最终甲公司只需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分录示例如下: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8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8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
收藏 0
举例下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当中一般取回权的案例谢谢
卫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1: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货到付款。在运输途中,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此时,这批货物还未交付给甲公司,也未支付货款。乙公司作为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要求管理人将该批货物返还给自己。如果货物已经到达甲公司,但尚未支付货款,乙公司的取回权通常不再被支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
收藏 0
举例下要约撤回与撤销与不得撤销的例子
范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1: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要约的撤回例子: 假设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但在该要约到达乙之前,甲发现自己的库存充足,不需要这批货物。于是,甲立即发出了撤回要约的通知,并且这个通知在乙收到原要约前或同时到达了乙。这样,甲成功地阻止了要约生效。要约的撤销例子: 假设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该要约已经到达乙处但乙尚未作出承诺。后来,甲发现市场价格下跌,认为现在不是购买的好时机,于是向乙发出了撤销要约的通知,并且这个通知在乙作出承诺之前到达了乙。这样,甲成功地使原生效的要约失效。不得撤销的例子: 假设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并明确表示该要约为期一个月内有效(即确定了承诺期限)。如果在这一个月内,市场价格上涨,甲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撤销要约。同样地,如果乙基于对甲的信任已经开始准备履行合同的工作,比如预定了运输车辆、安排仓库等,那么即使没有明确的承诺期限,甲也不能撤销该要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收藏 0
举例下债权让与的多重让与的例子
卫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1: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先后转让给丙、丁。首先,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之后,甲又与丁签订了同样的债权转让协议,再次将同一笔债权转让给了丁,但未通知乙。根据法律规定,当债权人将其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在这个例子中,丙作为第一个被通知的受让人,其取得该债权的权利优先于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
收藏 0
举例下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例子
范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1: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事人交付了订约金、押金等,但没有明确约定这些款项具有定金性质的,不得主张适用定金罚则。例如,甲乙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支付了一笔“押金”,但合同中并未明确该“押金”为定金。后来乙方违约,甲方不能要求双倍返还这笔“押金”。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
收藏 0
举例下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的案例,谢谢
周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0: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债务承担案例: 假设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为了缓解资金压力,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丙公司承担这笔债务。三方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债务转移协议,明确丙公司将代替甲公司向乙公司偿还100万元。如果丙公司未能按时还款,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案例: 假设A公司与B公司合并成立C公司。在合并过程中,A公司和B公司的所有债权和债务都转移给C公司。具体来说,A公司欠D公司50万元货款,而B公司对E公司有30万元的应收账款。合并后,这些债权和债务全部由C公司承担。为了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A、B、C三家公司签订了详细的合并协议,并通知了所有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取得了他们的同意。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
收藏 0
举例下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谢谢
张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0: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将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之后甲把这2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如果在甲交付名画之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那么乙可以对甲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抗辩。由于甲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乙同样可以以同样的理由拒绝向丙付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
收藏 0
非金钱债权和金钱债权分别是什么,举例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0: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金钱债权是指不以货币形式要求履行的债权,例如要求交付特定物品或提供服务。金钱债权则是指以货币形式要求支付的债权,比如借款合同中的还款请求权。例子: -非金钱债权:甲向乙订购了一幅画,乙有义务将这幅画交付给甲。 -金钱债权:丙借给丁10万元人民币,到期后丙有权要求丁归还这笔钱。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收藏 0
老师,您好!请问税法一应试指南211页例题44第四问即业务(2)甲厂应纳消费税为什么答案选C而不是选D?外购已税素板购进成本为什么不考虑运费2万?而212页例题45第一问业务(1)子公司应申报缴纳消费税时则考虑了扣除委托加工的运费?
卫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20: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不考虑外购时另外支付的运费,因为支付运费时,没有负担消费税,所以扣除已纳的消费税时,不考虑运费。 2.委托加工环节,用组价计算消费税时,有特殊的规定: 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材料运费,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收藏 0
举例下关于案例涉及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谢谢,然后什么叫做主合同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7: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时,通常是因为保证合同存在某些瑕疵或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并由丙公司提供担保。如果之后发现丙公司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经过合法的内部决策程序,则保证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主合同即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仍然有效。主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上述例子中,甲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
收藏 0
次债务人是什么,举例谢谢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7: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次债务人是指在票据关系中除了主债务人之外的其他债务人。例如,在汇票交易中,出票人、背书人及其保证人都可以被视为次债务人。如果持票人未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付款,他们可以向这些次债务人追索。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收藏 0
什么叫做债权人的债权额和债务人的债权额,举例下
周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7: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债权人的债权额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金额,即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数。例如,如果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那么张三的债权额就是10万元。债务人的债权额则是指债务人在某个特定情况下可以向他人主张的权利金额,即别人欠债务人的钱数。例如,在上述例子中,对于李四而言,他欠张三10万元,但假设王五又欠了李四5万元,则这5万元就是李四作为债权人对王五的债权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收藏 0
这个第1题,劳务报酬不用与2万和5万比较吗?
赵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4: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道题是 年度汇算清缴 ,用的是“综合所得”的计税逻辑(收入额计算→减除6万→找综合所得税率),和劳务报酬“预扣预缴阶段与2万、5万比较”是不同环节的规则,所以不用和2万、5万比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
收藏 0
房地产行业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怎么确定如何理解
范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4: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房地产行业中,当企业收到预收款时,会计上确认为合同负债,此时的账面价值等于预收款项金额。而从税务角度看,这部分预收款可能需要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计税基础为0。例如: 第一年收到1000万元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合同负债 1000第二年确认收入时, 借:合同负债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9
收藏 0
资产为什么是未来现金流入,未来税前可以扣除的为什么是少交税,现金流入为什么成为计税基础
周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4:0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产能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即未来现金流入。而未来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这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计税基础是指资产或负债在税务上的账面价值,它决定了未来可以用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因此与未来的现金流入有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收藏 0
税务师税法一应试指南146页。 本题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配件,那么这道题就严格按照合同计算销项税额。 请问“上年未决诉讼判决,收到由于对方一直未能交货而产生的违约金10万元”这一项是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对吗?
范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1: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上年未决诉讼判决,收到由于对方一直未能交货而产生的违约金10万元”这一项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原因如下:从增值税计税依据看,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基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应税行为的销售额计算。这里的违约金是因对方未履行“交货”合同义务产生的赔偿,并非配件厂销售配件等应税行为的价款组成部分,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范畴,所以不用计算销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收藏 0
应试指南50页和93页问题对比。 销售服务里有一项租赁服务下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这里使用的税率是9%。 93页也有一个桥闸通行费发票是按5%抵扣。请问老师这两个通行费发票是一个吗? 如果征税项目“桥闸通行费”发票是一个的话,那么销方按9%确认收入,购方按5%抵扣对吗?
张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1: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这两种情况涉及的是同一类通行费发票,都是桥闸通行费发票,但销方确认收入和购方抵扣进项税额的税率差异,是由税收政策规定的计税方法不同导致的。具体如下: 销方税率:一般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但根据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目前现实中,桥、闸大多是营改增之前建设的,收费方通常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所以一般按5%征收率计税并确认收入。购方抵扣率: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即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
收藏 0
举例下哪些属于一般行政案件
张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1: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行政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交通违章罚款、环保处罚等; -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 -行政许可申请被拒绝或者对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的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收藏 0
举例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有哪些
卫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0: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1.涉及众多消费者的集体诉讼,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大规模消费者权益受损。 2.环境污染事件引起的群体性诉讼,涉及多个受害者或多个地区的环境损害。 3.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的多人伤亡事故赔偿纠纷。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
收藏 0
长投是金融资产还是非金融资产?该题目A选项,债务人以非金偿债,不应该是计入,其他收益吗,为什么是投资收益?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0:5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比较特殊,是教材今年的变动,长投(长期股权投资)在债务重组中被视为非金融资产。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当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时,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其他收益。但是,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这种特殊的非金融资产,会计准则将其比照金融资产来处理,即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处理方式是考虑到长期股权投资的性质和金融资产的类似性,即它们都是权益性投资,可能涉及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的确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收藏 0
老师,145题中的第4小题,广告费的的扣除限额是当年销售(营收)收入的15%,营收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这题的答案中,营收为什么只算了主营业务收入?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0: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这类题目中,如果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时只考虑了主营业务收入,可能是因为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在题目给定的条件下金额为零或未被提及。因此,在计算过程中,默认仅使用了主营业务收入来代表营业收入。如果题目中有提供其他业务收入或视同销售收入的具体数值,则应将其加入到营业收入中一起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收藏 0
不清楚做题思路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0: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8×9%=0.72(万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8+0.72)×50÷(100+50)=2.51(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0.72)-2.51=5.01(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100×13%-5.01=7.99(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8+0.72)×50÷(100+50)=2.51(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收藏 0
这个题D哪里错了?
范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0: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如果是用存货抵债其遵循的是债务重组准则,不确认资产处置损益,所以直接结转存货的账面价值。而如果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允价值模式下,其遵循的是收入准则,此时是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收藏 0
居民个人在境外获取的股息所得需要在境内缴纳个税吗?
郭锋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10: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居民个人在境外获取的股息所得,如果汇回中国,需按中国的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从其当期应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这意味着可能需要在我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收藏 0
同控合并,初始投资成本和初始入账价值为啥是一样的呢?初始投资成本不应该是付出资产的账面吗? 还有差额是记到资本公积吗?
张老师
|
提问时间:08/03 09: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入账价值是一致的。在非企业合并中,两者可能会有区别。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投的初始投资成本=当日应享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金额×持股比例=入账价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收藏 0
请问这道题的第三问,b公司的增值税税率为什么按照1%计算,b公司放弃免税政策,开具专票,不是3%吗?
小王老师
|
提问时间:08/02 18: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基本规则与阶段性优惠基本规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等应税行为,适用的征收率通常为3%。比如甲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正常情况下销售货物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阶段性减免政策:在特定时期(像2023-2027年期间有阶段性优惠延续趋势,具体以实际政策为准),为支持小微企业等发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题目中业务发生在2025年1-3月,大概率可适用该3%减按1%的优惠政策。 二、B公司业务中按1%计税的逻辑甲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给B公司时,符合3%征收率应税行为条件。基于上述阶段性优惠政策,可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在确定计税依据和开票时,适用1%的征收率,并非直接按3%,这是政策给予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优惠。 三、放弃免税(此处是放弃1%减征,回归3%计税逻辑,虽题目没明确说放弃免税,但涉及专票开具与征收率选择)与3%税率的关系放弃优惠的情形:如果甲公司因B公司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开具后,购买方B公司可按票面税额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若享受1%减征,开具专票时需注意政策规定),且选择放弃1%减按优惠,那么可以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3%征收率的专票。但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是“减按征收”,并非“免税”,若要开具3%专票,需按规定放弃该笔业务的1%减征优惠,按3%计税缴税。题目未明确放弃优惠时的处理:题目没说甲公司放弃1%减征优惠,在可适用1%减按政策的情况下,正常是按1%征收率开票计税;若B公司要求开专票,甲公司可选择按3%征收率开票(需放弃1%优惠,按3%缴税),也可在符合政策条件下,开具1%征收率的专票(部分地区政策允许,具体看当地执行,且购买方B公司取得1%专票,按票面税额抵扣)。简单说,正常有1%阶段性优惠时,甲公司可按1%计税开票;若B公司要专票且甲公司选择放弃1%优惠,才按3%,题目里提的1%是基于阶段性减征政策,和3%是“基本征收率+阶段性优惠”的关系,需结合政策适用场景判断,你疑惑的点核心是没关联上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3%减按1%的优惠政策,梳理后就能清晰区分啦。(注:因政策时效性强,具体以业务发生时最新税收政策为准,这里是结合常规阶段性优惠逻辑分析)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收藏 0
上一页
1
2
3
4
5
...
500
下一页
搜索专区
没有你想要的答案,搜索一下试试?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免费专区
财税问答
免费试听
免费题库
免费直播
免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