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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
新闻出版总署
文号:
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
发文日期:
2004-06-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产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关于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发行报刊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号:
安监管司办字[2003]77号
发文日期:
2003-09-03
机关各司(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
关于适用有关“非法经营额难计算”规定的意见
发文单位:
国家版权局
文号:
国权办[2003]28号
发文日期:
2003-07-18
四川省版权局:你局《关于如何适用“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规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所称“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指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
关于报刊出版单位暂停征订活动的通知
发文单位: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邮政局 新闻出版总署
文号:
新出联[2003]10号
发文日期:
2003-05-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邮政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根据中央关于制止报刊摊派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除科技期刊外,其他报纸、期刊的出版单位自即日起,至2003年9月底,暂停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禁止报纸期刊刊载以军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通知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文号:
新出报刊(2002)1198号
发文日期:
2002-1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军队精神文明建设要走在全社会前列”和“军队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批示精神,保证军队卫生建设和改革的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
新闻出版总署
文号:
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6号
发文日期:
2002-01-29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强对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管理,促进我国印刷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1号
发文日期:
2001-12-25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总理 朱容基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出版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新闻出版总署
文号:
新出图[2001]1646号
发文日期:
2001-1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全国各出版社: 为使广大读者准确了解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维护法律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现就出版有关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事项通知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
新闻出版总署
文号:
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
发文日期:
2001-11-09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设立和审批,促进印刷业经营者提高经营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印刷
关于严禁我部所属单位强行征订报刊、拉取广告的通知
发文单位: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文号:
发文日期:
2001-10-26
各地外经贸委(厅、局),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外经贸部所属报社、杂志社及出版社共15家,其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宣传推介外经贸企业,为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我部所属的报刊、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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