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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号:
财关税〔2022〕4号
发文日期:
2022-02-11
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7号)第二条所指生产设备,增列旋转木马、秋千及其他游乐场娱乐设备等文体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设备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的通告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3号
发文日期:
2022-01-17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税务系统“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30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文号:
琼税函〔2021〕199号
发文日期:
2021-09-30
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各派出单位,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近期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278号)要求,省局制定了税务系统“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30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政务服务领域试点推行海南省金椰分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文号:
琼税函〔2021〕202号
发文日期:
2021-09-30
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以信用为基础的营商环境,实现“信用越好,服务越便捷”,决定从2021年10月8日起在政务服务领域(简称信易服)试点推行海南省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启动时间 2021年10月8日。 二、试点领域应用范围 金椰分分数高的个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本人个人涉税业务时可以享受“专人服务”和“绿色通道”激励服务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发文日期:
2021-08-31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发布2008-2018年海南省房地产项目工程造价参考指标的公告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2021年第5号
发文日期:
2021-08-20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87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CB50856-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 GB50857-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及我省相关配套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发布《2008-2018年海南省房地产项目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以下简称《参考指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纳税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87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太二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文号:
琼税发〔2021〕60号
发文日期:
2021-08-17
海南省财政厅2016年第8号公告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18年第5号公告修订,以下简称《公告》)等规定,现就海南太二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省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8月1日起,海南太二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见附件)按照《公告》的规定,采用收入比例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的其他增值税涉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文号:
琼税发〔2021〕54号
发文日期:
2021-08-17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琼府办[2021]26号
发文日期:
2021-08-02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2021年度税费执法承诺》的通告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 2021年第11号
发文日期:
2021-07-2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持续激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现就《海南自由贸易港2021年度税费执法承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坚决贯彻税收法定原则 严格依法依规征收税费,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核定征收范围,不随意核定、调整纳税人定额,不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和不当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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