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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发文日期:
2019-09-02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
发文日期:
2019-09-0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准鄂铁路防火隔离带适用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8-0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铁路防火隔离带适用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内地税发〔2017〕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1-16
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占地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
文号:
国税函[2010]490号
发文日期:
2010-10-12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征收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淹没区用地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请示》(琼地税发[2010]1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揭阳潮汕机场减征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
财税[2009]126号
发文日期:
2009-10-23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揭阳潮汕机场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粤财法[2009]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
财税[2009]28号
发文日期:
2009-03-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及细则)发布后,各省(区、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补征税款等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
财税[2009]19号
发文日期:
2009-02-17
浙江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耕地占用税征管问题的请示》(浙财农税字[2008]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按办理
财政部发布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补征税款等问题批复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号:
财税[2009]19号
发文日期:
2009-02-17
浙江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耕地占用税征管问题的请示》(浙财农税字[2008]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按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
发文日期:
2008-0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部 长 谢旭人 局 长 肖 捷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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