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缴纳的营业税如何核算
【问题】
公司自建了职工食堂,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缴纳应该如何核算处理?
【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规定,若职工食堂属公司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征税费,但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应依法纳税。
职工食堂对外提供服务的,应与对内提供的服务分别核算,并向地税部门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会计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缴纳营业税,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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