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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30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 为了确定我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且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利润率,在广泛的征求了基层单位及省内机动车生产企业代表们的意见后,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规定了哪些具体事项? 公告明确了陕西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利润率为5%。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实施授权事项方案》的公告
发文单位:
陕西省税务局
文号:
2020年第3号
发文日期:
2020-08-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税法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提出《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发文单位:
陕西省税务局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发文日期:
2020-07-3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重新制定了《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版本升级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9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将于2020年06月29日20:00至24:00对金税三期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届时电子税务局将无法使用。请纳税人根据自身需求,
关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切换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4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将于6月26日18:00至27日8:00进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升级切换,升级期间电子税务局企业实名信息采集、用户(企业和自然人)注册、找回密码(企业和自然人)、新版纳税人套餐、服务贸易备案查询、跳转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业务功能模块将不能正常使用,请您提前做好安排,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关于强化税务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19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税务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意见》(2019【12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陕西省税务局拟定于2020年6月19日21:00到24:00,对电子税务局服务器进行安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文号:
陕政发〔2019〕17号
发文日期:
2019-12-12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已经2019年第1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单位:
陕西省税务局
文号:
2019年第2号
发文日期:
2019-01-23
为了规范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管理,明确管理模式和岗位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单位:
陕西省税务局
文号:
2019年第1号
发文日期:
2019-01-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陕政办发[2018]70号
发文日期:
2018-12-12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外事办、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西安海关制订的《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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