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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550题 486第6小题,计算所得税费用,为什么要把事项1加回去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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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00: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甲公司2022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列示的金额时,要考虑事项1是因为该事项涉及到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进而影响递延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最终影响所得税费用。 对于该专利技术,其初始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但在后续计量中因减值测试和摊销方法等原因产生了差异。2021年末计提减值后,2022年会计上的摊销额与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金额不同,这就导致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出现差异,形成了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会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事项1中专利技术的暂时性差异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影响,所以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要把事项1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加回去,以准确反映甲公司2022年度的所得税费用情况。例如,若该事项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或减少,会相应地减少或增加所得税费用。 分录方面,假设事项1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通过这样的处理,把事项1的影响体现在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中。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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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550题 486第5小题,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什么是加事项1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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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00: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考虑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对于事项1中的专利技术: 1.会计上,2021年对该专利技术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减值后改变了后续的摊销金额;2022年又对其进行可收回金额测试等会计处理。 2.税法规定该专利技术每年在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为160万元,是按照固定的金额进行税前扣除。 由于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在折旧、减值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所以在计算甲公司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考虑该事项的影响,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进行调整,从而得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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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业务,预期客户购买的储值卡中将有大约相当于储值卡面值金额5%的部分不会被消费,确认收入时这个5%要怎么处理?答案看不懂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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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00: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业务中,预期客户购买的储值卡中有大约相当于面值金额5%的部分不会被消费,这部分金额在确认收入时要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确认。 比如2022年甲公司销售储值卡总额100万元,预期不会被消费的金额是100万×5%=5万元,预期会被消费的金额就是100万-5万=9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的金额为40万元,消费进度就是40÷95。那么这5万元中应确认收入的部分就是5万×(40÷95)。 所以甲公司2×22年应确认的收入为(40万+5万×40÷95)÷(1+13%)=372613元。这里加上5万×40÷95,是因为虽然预计有5万元不会被消费,但要按照消费进度把这部分金额分摊到已确认的收入中,不然这部分金额就会一直挂账。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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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转让的这个销项税额,不是这个转让收入减去这个地价款,然后除以1+9%乘以9%吗?为什么最后抽奖的这个销项税额是1000÷1+9%乘以百分?就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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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3: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方式不同,是因为题目假设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抵减冲减相应的土地成本。虽然土地出让金本身不含增值税,但计算可扣除的土地价款时,需将其视为含税金额处理。因此,销项税额按“1000÷(1+9%)×9%”计算,而不是“(转让收入-地价款)÷(1+9%)×9%”。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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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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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3: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情况如下: 1.自行研发: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特定行业外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按1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12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20%税前摊销。失败研发的研发费用也可享受该政策。 2.委托研发: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按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个人)进行研发,按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按规定在税前加计扣除。 3.其他:企业为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由财政补贴形成的研发费用,若补贴属应税收入可加计扣除,若属不征税收入则不允许;产品对外销售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取得研发过程特殊收入,计算加计扣除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资本化时点与会计处理一致;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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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计收入要不要调整作为捐赠支出的基数会计利润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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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3: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减计收入时,作为捐赠支出基数的会计利润需要调整。会计上确认收入仍旧是按照100%确认,只不过税法上可以享受减计优惠,实际收入是按照90%确认。作为基数时,仍旧是按照会计上确认的全部收入。在进行纳税调整时,调减10%部分的收入。也就是说,在计算捐赠支出扣除限额所依据的会计利润时,要考虑收入减计的影响进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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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号,甲和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合同,约定在24年1月20号向丙销售60台产品,合同价每台25万,至2023年末甲完成40台生产,每台成本26万,为生产产品原材料耗尽。且生产的原材料价格上涨,预计剩余20台产品单位成本28万。23年12月31日应确认预计负债金额?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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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2: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可先判断执行合同和不执行合同的损失情况,再根据有合同标的资产和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进而确定应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 1.分析有合同标的资产(已生产的40台产品)的情况 已生产的40台产品,成本为\(40\times26=1040\)万元,合同价款为\(40\times25=1000\)万元,执行合同亏损\(1040-1000=40\)万元。 由于有合同标的资产,应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所以这40台产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相关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 贷:存货跌价准备 40 2.分析无合同标的资产(未生产的20台产品)的情况 未生产的20台产品,预计成本为\(20\times28=560\)万元,合同价款为\(20\times25=500\)万元,执行合同亏损\(560-500=60\)万元。 因为未生产,属于无合同标的资产的情况,应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相关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60 贷:预计负债 60 3.计算2023年12月31日应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 综上,2023年12月31日应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6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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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平销返利的账务处理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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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2: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冲减购货成本和对应的进项税额。具体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解释: 1.冲减成本:平销返利是供应商对购货方的补偿,相当于购货成本的减少,因此需要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2.进项税额转出:购货方在购买商品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收到返利后,进项税额应相应减少,因此需要将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通过这样的处理,可以确保增值税的计算符合税收公平原则,避免多抵扣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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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给总结一下计算土增时收入的确认金额计算方法吗?比如什么情况下扣除地价税款,什么情况下直接全额?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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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2: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收入确认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一般计税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采用一般计税方式时,不含税土地增值税收入=含税收入-销项税额=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09×9%。扣除土地价款时需要考虑开发比和销售比。因为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缴纳的税款较多,所以可以减除土地价款。 2.简易计税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土地价款建造的商品房,销售时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不能差额扣除土地价款,直接用含税收入除以(1+5%)再乘以5%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征收率较低,所以是全额计算,不需要扣除土地价款。此时,应税收入=含增值税收入-增值税应纳税额。 例如,销售含税收入为5800万元,土地价款为2000万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应纳增值税=(5800-2000)÷(1+5%)×5%=180.95万元,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5800-180.95=5619.0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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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的受益所有人,被缔约对方非上市居民公司间接持股100%的申请人,可以认定为受益所有人吗?为什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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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1: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当申请人虽不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但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人100%股份的人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并且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应认为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上述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的人为申请人所属居民国(地区)居民。 上述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的人虽不为申请人所属居民国(地区)居民,但该人和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均为符合条件的人。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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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道题怎么做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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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1: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可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对各选项逐一分析: -选项A:逃税罪中“逃避缴纳税款数额”,确实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税种税款的总额,该选项说法正确。 -选项B: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这里的“未经处理”是指既未经刑事处理,也未经行政处罚,而不仅仅指未经刑事处理,该选项说法错误。 -选项C:依法在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而不申报纳税,这种不申报纳税的行为属于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逃税的行为,该选项说法正确。 -选项D:逃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各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逃税额占应纳税额百分比应当按照各纳税年度逃税额的总和与各纳税年度应纳税额的总和之比确定,而不是按照各逃税年度百分比的最高值确定,该选项说法错误。 -选项E: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税务机关没有依法下达追缴通知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符合相关规定,该选项说法正确。 题目要求选择说法错误的选项,所以答案是BD。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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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内容出售10%,其他综合收益是否结转损益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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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处置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当转入留存收益,而不是损益。 对于小江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大海公司作为投资方,在处置对小江公司部分股权时,小江公司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按比例对应的部分应转入留存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这是因为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持有期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将累计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以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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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答?如何做利息调整?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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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本年度按照10.5%的年利率标准向DB公司(非关联企业)拆借资金2000万元,发生210万元利息费用支出的情况,解答如下: 1.利息扣除限额的计算依据 非金融企业向非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应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题目中明确指出,金融企业对同类企业的实际贷款年利率为10%,因此应以10%作为计算依据。 2.利息扣除限额的计算 利息扣除限额=2000×10%=200(万元)。 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费用为210万元,超出扣除限额的10万元需进行纳税调整,不能在当期税前扣除。 3.利息调整的处理 超出部分10万元需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该部分利息费用加回利润中。 4.银行基准利率的作用 题目中提到的银行同期同类基准贷款利率5.65%在此情况下不适用。税务处理中,应以金融企业实际提供的贷款利率为准,而非银行基准利率。 5.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企业账务处理上确认了210万元的利息费用,会计处理是正确的。但税务处理上需调整超出部分,确保符合税法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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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最后冲刺第4套卷63题,可扣除的开发费用,项目竣工后利息支出60万元为什么要加到里面,我的理解项目都竣工了,这部分利息不应该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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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里,开发费用的扣除要依据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及是否与清算部分的销售比例相关来判断。项目竣工后发生的这60万元利息支出,虽不再计入开发成本,但它是为开发该项目所产生的贷款利息,且已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配比原则”,要是利息支出是整个项目的利息,那么在计算可扣除的开发费用时,需按销售比例进行扣除。所以,这60万元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属于开发费用的一部分,在清算时要按销售比例计入扣除项目中。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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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不属于福利费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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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员工统一制作的工作服通常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而不是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支出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成本的一部分,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而职工福利费通常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或额外待遇,如节日福利、补贴等。因此,工作服应根据其用途归类到相应的费用科目,如“劳动保护费”或“管理费用”等。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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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统一制作的工作服支出应该入在哪里?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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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员工统一制作的工作服支出应计入“管理费用”。 如果工作服是为特定部门员工使用,且该部门的成本费用有单独核算的需要,也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计入“销售费用”或“制造费用”等相应科目。 但通常情况下,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属于公司整体管理支出,计入“管理费用”更为常见。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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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门模考试卷一77题,这道题的业务5要不要计算消费税的啊?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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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需要计算消费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广告样品等非销售用途时,应视同销售处理,并按照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对于没有同类产品出厂价的情况,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其中,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因此,该业务中0.2吨新粮食白酒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35000元/吨×0.2吨×(1+10%)=7700元 由于白酒属于复合计税,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部分+从量部分: 从价部分=7700元×20%=1540元 从量部分=0.2吨×1000千克/吨×1元/千克=200元 合计应缴纳消费税=1540元+200元=1740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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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返还的去年企业所得税分录,是否影响当年的企业所得税费用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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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长城公司收到返还的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分录不影响2025年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因为收到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返还,会计处理通常是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不涉及2025年的损益科目。一般收到返还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而企业所得税费用是根据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该业务不影响202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影响2025年的企业所得税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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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板书是账面,嘴里说的是公允?所以??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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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增资转换的处理中,如果增资前后都属于同一控制,那么新增投资部分的入账价值应以被投资方可变现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而不是直接使用账面价值。 老师板书上写的是“账面”,是因为原股权部分的入账价值是基于被投资方可变现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算的,这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常规做法。而老师嘴中提到“公允”,是因为在计算新增投资部分时,需要考虑被投资方可变现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以确保合并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准确。 因此,老师板书和口述的差异,是因为两者分别对应原股权和新增股权的计量基础,这是同一控制下增资转换的正常处理方式。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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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按应收账款5%计提坏账,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00万,2023年发生坏账40万,上年已核销坏账本期收回20万。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1500万,甲2023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事项影响利润总额多少?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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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3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事项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为-15万元(即减少利润15万元)。 解释: 1.22年末坏账准备余额=2000×5%=100万元。 2.2023年发生坏账40万元,需冲减坏账准备40万元。 3.2023年收回已核销坏账20万元,需增加坏账准备20万元。 4.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500万元,坏账准备应有余额=1500×5%=75万元。 5.2023年坏账准备实际余额=100-40+20=80万元。 6.2023年应计提坏账准备=75-80=-5万元(即转回5万元)。 7.2023年坏账准备变动合计=(-40)+20+(-5)=-25万元。 8.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利润25万元。 因此,2023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事项影响利润总额为-2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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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申报时间如何规定?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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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9:4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契税申报并非按月进行,而是根据具体的交易行为来决定。通常情况下,当发生房产买卖、赠与或交换等行为时,纳税人需要在相关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这意味着,契税的申报频率取决于实际发生的交易次数,而非固定的时间间隔。例如,若某企业在一年内仅完成了一次房产交易,则该企业只需在此次交易完成后进行一次契税申报。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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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实际收到留抵退税分录:借银存,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这个科目增值税留抵税额后期要转到哪里去呢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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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9: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会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银行存款 也就是说,“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后期会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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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业务1中,用于展厅装修的10%不是属于用于自己的经营活动,是不视同销售的吗?为什么他的进项准予抵扣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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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9: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用于生产经营不管是主材、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取得专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甲企业用于展厅装修的10%原材料属于用于自身经营活动,所以这部分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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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的经营所得,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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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8: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出租车司机的经营所得可参考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适用税率为5%。 2.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适用税率为10%。 3.创业投资所得税收优惠:投资创业企业的个人,创业投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鼓励节能环保产业所得税收优惠:从事鼓励节能环保产业获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5%。 5.鼓励研发创新所得税收优惠:从事研发创新获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5%。 享受这些税收优惠需符合一定条件和规定,具体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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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为什么不对?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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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8: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A不对,是因为超过部分并非不得扣除,而是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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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刷550,税法一,353题和344题,同样都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为什么一个就是含税的一个就是未税的,到底怎么界定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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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8: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在不同题目中,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处理方式取决于题目的具体条件和税种的计算要求。 1.如果题目中明确说明“假设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抵减冲减相应的土地成本”,则土地价款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即除以(1+9%),以剔除增值税的影响。这是因为在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中,土地成本需要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2.如果题目中没有明确说明上述条件,则土地出让金本身是不含税金额,无需再进行价税分离处理。此时,土地出让金可以直接计入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中,不需要除以(1+9%)。 总结来说,是否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关键看题目是否涉及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以及是否明确说明“销项税额抵减冲减土地成本”。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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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日后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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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8: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现金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日后,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方法如下: 1.行权日确认已支付的现金:根据实际行权人数和支付金额,确认已支付的现金,并冲减相应的负债余额。 2.剩余未行权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行权日后,如果仍有未行权的增值权,需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负债余额。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计算公式: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行权日后的公允价值-行权日前的公允价值)×未行权的增值权数量×每份增值权数量 -负债余额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根据题目提供的信息,2×24年有5人行权,共支付现金10000元,剩余未行权的人员为85人(100-10-5=85)。2×24年年末公允价值为10元,而2×23年年末的公允价值未明确,但负债余额为60000元,可以推断出2×24年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基于剩余人员和公允价值的差额。 因此,2×24年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42000元(根据题目选项A)。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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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来源是正保的梦想成真三必刷550题。内容是房产税,看图片中的400题和402题,我现在对于,用房产对外投资,房产税的从价征收到从租征收或者是从价征收结束,是算到哪个月份搞不清楚。400题中,房产税从从价变成从租,从价是租用性质的上个月结束的,从租计税是从有租用性质开始的当月开始的。402题中,30%用于对外投资,从价计税结束是当月结束的,这与400题中从价是从从租的上个月开始结束的,矛盾。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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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7: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房产税计算中,房产对外投资时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的时间划分,关键在于投资方式是否承担风险。 对于400题,企业将部分房产对外投资联营,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固定利润,这种情况相当于出租房产。根据规定,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以从价计征到从租计征的转换,从价计征是到出租前一个月结束,从租计征从出租当月开始。 对于402题,企业将30%房产对外投资,共担生产经营风险,这种情况由被投资方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投资企业从投资当月起不再对这部分房产从价计征房产税,所以从价计税在投资当月结束。 综上,两题不矛盾,关键看投资是否承担风险,承担风险时投资企业从投资当月停止从价计征;不承担风险相当于出租,从价计征到出租前一个月结束,从租计征从出租当月开始。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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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的业务类型分为对内业务和对外业务,对内业务需独立核算,这里的独立核算是指什么呢?是说增值税和所得税都是在分支机构缴纳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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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7: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独立核算指分支机构自己建账,自己核算应纳税额,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计算。 关于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否都在分支机构缴纳,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增值税,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通常在当地缴纳,但如果符合汇总纳税条件,也可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对于所得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并非完全在分支机构缴纳;若不符合汇总缴纳条件,则在分支机构缴纳。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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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时扣除成本一样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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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7: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个人转让限售股不缴纳增值税。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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