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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文号:
粤人社发〔2020〕58号
发文日期:
2020-02-28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一)适用对象。 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广东省关于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文号:
粤府办〔2020〕4号
发文日期:
2020-02-18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文号:
鲁财税〔2020〕20号
发文日期:
2020-02-07
府〔2020〕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粤府办〔2019〕25号
发文日期:
2019-12-24
省级建立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统筹部署。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对本地的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将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各地级以上市生猪出栏量不得低于《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年)》规定的目标任务,2021年起不得低于2020年的目标任务。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我市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规定的说明
发文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4-22
一、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我市出台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续期的规定与深圳的土地管理制度沿革密不可分,深圳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的先试先行者,于1982年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文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深府办[2016]12号
发文日期:
2016-03-28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10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本厅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厅实际,制定《广东省国土资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到期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号:
穗建经[2015]1181号
发文日期:
2015-11-10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穗府办[2009]48号)规定,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工作按照预缴、拨付、结算的步骤办理。2015年10月23日该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到期后,还存在一部分工程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明码标价监制的公告
发文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15-10-28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取消转移下放事项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结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粤府办[2015]47号
发文日期:
2015-10-21
《广东省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爱卫办,设在省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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