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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
关于示范繁殖农场农业税免征范围的补充规定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号:
财农申[1963]815
发文日期:
2014-02-25
自从本部3月7日发出“关于免除示范繁殖农场农业税负担的通知”以后,有些省反映,有的示范繁殖农场,除了繁殖良种以外,还兼营其他农业生产;有的国营农场、劳改农场也用一部分土地繁殖优良种子,要求明确规定
关于增加农业税附加解决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经费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号:
国财[1964]290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为了进一步安排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所需的经费,国务院决定,可以由地方适当提高农业税附加的比例,现作如下通知: 一、农业税附加占正税的比例,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10%,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5%。原来附
国务院复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和社员自留地、开荒地免征农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号:
国财办字[1963]489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 1963年6月13日你省财贸办公室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和社员开垦荒地免征农业税年限的请示报告收悉。 按照现行规定,社员自留地,在规定比例以内的,免征农业税;超过规定比例的,其超过部
国务院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税平均税率的规定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号:
国务院[1958]0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税平均税率规定如下: 北京市 15% 江苏省 16% 上海市 17% 安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问答
发文单位:
国务院
文号:
国务院法制局[1958]0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一、有关总则方面的问题 问题:(编者略) 问题:(编者略) 问题:(编者略) 问题:(编者略) 问题:(编者略) 问题:条例中第三条的“兼营农业的其他合作社”,“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公民”
中共中央批转财政部党组关于调整农业税负担的报告
发文单位:
中共中央
文号:
中发[1961]441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中央同意财政部党组关于调整农业税负担的报告,现在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调整农业税负担,是当前正确处理国家和农民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农业税的征收额已经减下来了,但要真正做到公平合理,有利于鼓励
财政部复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税折征代金和财政粮食的作价问题的函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号:
财公[1961]59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广东省财政厅: 6月8日来函悉。关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以后,在经济作物地区和缺粮大队,农业税折征代金以及拨交给粮食部门的粮食作价问题,兹复如下: (一)经济作物地区的农业税,缴纳实物有困难的可以折征
中共中央批转财政部党组关于征收农业税两项措施的报告
发文单位:
中共中央
文号:
中发[1962]0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现将财政部党组关于征收农业税两项措施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央同意农业税征收任务增加7%的机动数,并且把实际负担率从最高不超过13%,提高到15%.1962年农业税征收任务不能再减少,
财政部关于农业税负担率计算依据的农业总收入范围的解释(节录)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号:
财农字[1962]第56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农业税正税和附加合计占农业总收入的比例“句内的“农业总收入“如何解释,是否包括农作物副产品(秸杆等)在内,兹解释如下: 这里所说的“农业总收入“,是指农业实际收入,即农业税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农业
财政部复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轮歇地免征农业税问题的函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号:
财农[1962]170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青海省财政厅: (62)财农字第044号关于轮歇地征免农业税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报告情况,同意你们对于轮歇地在轮歇之年免征农业税。但在耕种有农业收入之年,必须照章缴纳农业税。 财政部 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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