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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陕西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39号

颁布时间:2005-04-28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陕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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