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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公告

颁布时间:2020-06-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为履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赋予的法定监督职责,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部署要求,2019年省财政厅本级组织开展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38家,包括投诉举报移交8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保持设立条件、执业质量、业务报备、会计信息、缴纳社保费等方面。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开展业务,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执业水平逐步提升。但也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薄弱,实施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主要表现在:1家事务所违规设立分支机构;1家事务所未按规定保存审计业务档案;1名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28家事务所执行会计制度不严、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个别事务所大额费用支出无原始凭据;8家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7家事务所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共检查资产评估机构17家,包括投诉举报2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保持设立条件、会计信息、执业质量和缴纳社保费等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资产评估机构能够按照《资产评估法》和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开展资产评估业务,风险意识、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渐提高。但也发现,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存在以下问题:13家资产评估机构部分股东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与本评估机构建立社会保险缴纳关系;2家资产评估机构实际办公地址与财政部门备案地址和工商部门登记地址不一致;2家资产评估机构部分档案未及时装订;部分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存在缺陷,评估项目评估程序缺失,评估准则执行不到位。

三、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资产评估协会分别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省财政厅对阜阳欣泰会计师事务所、安徽中安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予以警告、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刘相、魏春和予以暂停执行业务3个月,注册会计师王海涛、张年根、吴建亚、张蔚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安徽永恒、安徽天汇、安徽求是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名注册会计师下达监管关注函;对安徽中鑫、安徽成文、安徽大正、安徽安国等4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约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安徽安信、滁州中衡、安徽崇文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省资产评估协会对安徽中鑫、安徽天源、安徽金泉等3家资产评估机构予以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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