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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考区部分考生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材料的通知

颁布时间:2021-05-12 发文单位: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根据福建省会计考办《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福建考区)工作指引的通知》(闽会考办〔2021〕4号)要求,为保障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顺利安全进行,请工作、生活地点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于5月13日-14日(中午前)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至定点检测机构福建省协和医院平潭分院进行核酸检测或其他机构自行检测。考试当天须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 IgG 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检测流程:考生到平潭协和医院门诊楼一层大厅“预检分诊台”领取“核酸检测条形码”后,再到门诊楼三层“愿检尽检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

  附件:2021年度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

  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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