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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综〔2021〕20号

颁布时间:2021-07-14 17: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四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收支规划和2021年项目安排的意见,现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292800万元(项目代码:Z185010030001),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体资金预算分配见附件。2021年项目资金安排时,应根据使用方向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相应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至2296099项“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省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统筹考虑本地区不同区域、人群、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细化预算编制,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预算文件和分解后的绩效目标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同时,科学合理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加强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公告制度,切实加强管理监督。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财  政  部

2021年6月9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地区金额
1西藏45000
2新疆32000
3贵州30000
4原中央苏区 沂蒙革命老区   江西17300
5   福建9900
6   广东3500
7   山东4500
8河北10648
9山西6944
10内蒙古5139
11吉林6598
12黑龙江7285
13安徽8049
14河南12569
15湖北7606
16湖南10169
17广西9064
18海南8590
19重庆4286
20四川13006
21云南6735
22陕西6496
23甘肃7975
24青海10809
25宁夏8632

合计292800
附件2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所属基金彩票公益金
省级财政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省级主管部门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中央补助5139万元
      地方资金





提升地方政府社会公益事业供给能力;促进各地区社会公益事业均衡协调发展;改善地方社会公益事业落后状况。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支持民政福利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受益人数≥50000人
支持教育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新增班级≥15个
受益人数≥450人
支持文化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受益人数≥20000人
支持其他社会公益建设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
受益人数≥5000人
质量指标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100%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项目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并实行重点倾斜100%
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
时效指标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90%
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
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
指标
有效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有效带动
相关产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有效促进
入学难、入学贵情况有效解决
提升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有效改善
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大幅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群满意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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