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办)发〔2022〕227号
颁布时间:2022年5月20日 发文单位:宁夏财政厅
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一)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全区减税降费”专栏,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会同宁夏税务局开展“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咨询辅导,编印《宁夏减税降费案例集》,优化“获得”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完善全区统一的税费政策库和税费优惠专属方案,做到动态更新、免费开放,加大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二)启动惠民惠农资金公开。会同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指导各市、县(区)和宁东管委会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促进基层财政信息公开。
二、规范执行政务公开制度
(一)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0〕18号)要求,坚持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三)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
(四)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五)清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集中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失效期,规范行政文件分类展示。
(六)向社会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要报送厅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七)常态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三、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一)提升解读质量。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多媒体、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解读材料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重点围绕政策执行口径、执行标准、享受政策的人群范围、新旧政策之间的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避免照抄照搬文件内容催生形式主义问题。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二)加强舆情引导。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三)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以及在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窗口)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
(四)推进财政政策宣传。加大财政惠民惠企政策推送,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企业”“政策公开讲”等定向推送行动,实现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积极参与全区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公众关注问题,开展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解答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活动。
(五)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达到50%。
四、强化工作保障和贯彻落实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好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各处室要在推工作、抓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研讨交流、案例指导,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建立任务台账。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各处室、单位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务必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0日前报送办公室。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附件
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序号 | 重点工作 | 主要内容 | 量化指标 | 责任处室 | 完成时限 | 进展落实情况 |
一、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 ||||||
1 | 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做好“全区减税降费”专栏,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 | 查看网站信息发布 | 税政条法处 | 2022年11月 | |
会同税务局开展“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咨询辅导,编印《宁夏减税降费案例集》,优化“获得”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完善全区统一的税费政策库和税费优惠专属方案,做到动态更新、免费开放,并加大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 查看网站信息发布,参考处室报送资料 | 税政条法处 | 2022年11月 | |||
2 | 启动惠民惠农资金公开 | 启动惠民惠农资金公开,指导各市、县(区)和宁东管委会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自2022年起每年年底前在村务公开平台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公布当年发放结果公开期满,村委会要留存公开资料备查,自治区财政厅要适时督导检查 | 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处室报送资料 | 农业农村处、监督评价局 | 2022年11月 | |
二、规范执行政务公开制度 | ||||||
3 | 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 | 坚持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 日常信息审核 | 各处室、单位 | 2022年11月 | |
4 | 科学界定公开方式 | 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日常信息审核 | 各处室、单位 | 2022年11月 | |
5 |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 |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 | 网站查询 | 办公室、机关党委、信息中心 | 长期坚持 | |
6 | 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 | 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 日常信息审核 | 各处室、单位 | 长期坚持 | |
7 | 清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清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集中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失效期,规范行政文件分类展示。 | 网站信息发布 | 税政条法处 | 2022年11月 | |
8 | 严审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类信息发布 | 向社会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要报送厅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网站信息发布 | 各处室、单位 | 2022年11月 | |
9 | 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 | 常态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 依据报表报送情况(每半年报送1次) | 各处室、单位 | 长期坚持 | |
三、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 ||||||
10 | 提升解读质量 | 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多媒体、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解读材料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重点围绕政策执行口径、执行标准、享受政策的人群范围、新旧政策之间的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避免照抄照搬文件内容催生形式主义问题。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 网站信息发布及报送资料 | 各处室、单位 | 2022年11月 | |
11 | 加强舆情引导 | 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具体落实,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 | 2022年11月 | |
12 |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 | 依托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以及在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窗口)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 | 依据政策咨询窗口建设情况 参考报送的相关资料 | 办公室、税政条法处(政务大厅) | 2022年11月 | |
13 | 推进财政政策宣传 | 加大财政惠民惠企政策推送,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企业”“政策公开讲”等定向推送行动,实现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积极参与全区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公众关注问题,开展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解答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活动。 | 活动开展情况资料 | 各处室、单位 | 2022年11月 | |
14 | 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 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达到50%。 | 网站查询 | 信息中心 | 2022年11月 | |
四、强化工作保障和贯彻落实 | ||||||
15 | 抓好责任落实 |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好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各处室要在推工作、抓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 经验做法资料报送 | 各处室、单位 | 2022年11月 | |
16 | 改进工作作风 | 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研讨交流、案例指导,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 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 办公室 | 2022年11月 | |
17 | 建立任务台账 | 各处室、单位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务必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0日前报送办公室。 | 依据资料报送情况 | 各处室、单位 | 按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