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2016年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考[2016]3号

颁布时间:2016-03-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6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附件:2016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