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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废止]

沪地税地[2006]80号

颁布时间:2006-10-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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