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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废止]

深地税发[2006]612号

颁布时间:2006-10-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税务登记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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