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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97国电债”个人利息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复函的通知

内地税函[2001]75号

颁布时间:2001-06-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97国电债”个人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1]3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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