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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沈地税函[2003]120号

颁布时间:2003-10-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3]3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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