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8]304号

颁布时间:2008-07-03 09:17:13.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基层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