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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万基钢管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冀国税函[2004]202号

颁布时间:2004-04-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万基钢管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秦国税发[2004]43号)收悉。秦皇岛万基钢管有限公司是2002年4月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投资总额2950万美元,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生产经营期限50年。主要生产销售输油管(气)和其他各类钢管,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该公司2003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为2393503.41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90号)的规定,同意该公司2003年购买的国产设备,依照设备2393503.41元价款的40%即957401.36元,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不足抵免的可以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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