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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办社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4]317号

颁布时间:2005-0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办社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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