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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4]382号

颁布时间:2004-11-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南京、南通、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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