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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协力银行驻京代表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皖财税[2000]281号

颁布时间:2000-10-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驻京代表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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