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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0]214号

颁布时间:2000-06-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宜昌市、荆门市国家税务局: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并为集团公司的独资上市股份制公司。1999年度以前该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合并纳税执行到期,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与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该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认定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名单附后)以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从2000年1月1日起,在宜昌市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市石子岭路3号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建设承包公司  宜昌市三峡坝区东岳庙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       宜昌市清波路10号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科研所     宜昌市樵湖路8号

  葛洲坝股汾有限公司试验中心      宜昌市清波路

  湖北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     宜昌市夜明珠路21号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公司     宜昌市清波路10号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测绘总队      宜昌市建设路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公司    宜都市高坝洲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葛丰化工厂     宜昌市猇亭区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清江建设公司    宜都市高坝洲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       荆门市泉口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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