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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仪化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8]133号

颁布时间:1998-07-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黄山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仪化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354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仪化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354号 1998年6月12日

北京、上海、江苏、安徽、广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仪化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型集团,到1997年底,合并缴税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仪化集团的发展,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仪化集团全资控股14家成员企业(名单附后),在1998年度由其母公司仪化集团公司在江苏省仪征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二、仪化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制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动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仪化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会计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管;当地国税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       仪化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所在地

  1      仪征化纤怡华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仪征

  2      仪征化纤(北方)实业公司       北京

  3      仪征化纤汕头东南公司         广东汕头

  4      深圳仪征化纤南方贸易公司       广东深圳

  5      仪征化纤集团上海东方公司       上海

  6      仪征化纤房地产开发公司        江苏仪征

  7      海南仪征化纤康发贸易公司       海南海口

  8      深圳仪征化纤实业发展公司       广东深圳

  9      中国三江化纤工业集团公司       江苏仪征

  10     仪征化纤黄山云海度假村        安徽黄山

  11     仪征化纤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仪征

  12     仪征化纤财务公司           江苏仪征

  13     仪征化纤安装检修工程公司       江苏仪征

  14     仪征化纤大康包装实业公司       江苏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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