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8]4号

颁布时间:1998-0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发[1997]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年度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审批权限按省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管理办法》(冀国税二发[1995]59号)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