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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已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4]556号

颁布时间:2004-09-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已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已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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