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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地税发[1999]105号

颁布时间:1999-05-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由各地、市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65号文规定的格式自行印制发放使用。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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