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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员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2]132号

颁布时间:2002-12-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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