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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2001]111号

颁布时间:2001-11-07 14:57:42.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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