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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所一[2008]87号

颁布时间:2008-04-07 13:59:14.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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