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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8]96号

颁布时间:2008-04-01 14:07:52.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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