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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8]426号

颁布时间:2008-07-20 11:52:05.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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