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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进字[1998]38号

颁布时间:1998-08-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8]4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函调证明及表格由各地自行印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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